國安法|從16歲到19歲——誰把鍾翰林推向「港獨」?
「港獨這回事有點不切實際。」——「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上周二(10月27日)尋求美國駐港領事館庇護被拒,遭警方以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名拘捕;此前,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剛刊出10月中旬專訪鍾翰林的報道,19歲的他如此反思「港獨」。有人質疑鍾翰林為「洗底」推翻論述,不過,其實鍾翰林16歲接受《香港01》專訪時,早已透露對「港獨」感迷茫。
問題是,從16歲到19歲,他懵懂不知的時候,我們可曾竭盡全力喚醒他、保護他?他迷途忘返的時候,又是誰把他推向這條代價沉重的「掘頭路」?
2017年9月,揚言展現「管治新風格」的特首林鄭月娥剛上任不久,政圈吹起一片和風,但沉寂一時的大學校園卻掀起「港獨」聲浪。
香港中文大學舉行開學禮當天,校內文化廣場出現「HK INDEPENDENCE」橫額和海報,民主牆也貼滿印有「拒絕沉淪,唯有獨立」的單張;校方隨即要求學生會立即拆除違反香港法律物品,對方反駁校方打壓言論及學術自由,揚言留守抵抗。事件迅速蔓延至其他高等院校,城大、港大、教大、浸大及樹仁大學等相繼出現「港獨」標語,令有關偽命題再度闖入公眾視線,成功引起港府和中央關注,除林鄭月娥之外,時任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和港澳辦主任張曉明也都公開反「獨」。
不過,年輕人思潮澎湃,大部分人卻漠不關心,以為「港獨」根本不成氣候,不料後患無窮——而這場聲勢不小的校園「宣獨」風波,與當時年僅16歲且剛剛升讀中學五年級的鍾翰林不無關係。
和很多同齡人一樣,鍾翰林11歲那年,因反國教事件啟蒙政治,先後尋求加入學民思潮、熱血公民、本土民主前線(下稱「本民前」)等關注本土的組織;至2016年新界東補選和旺角騷亂後,15歲的他與本民前助選夥伴頻繁交流,更加篤信「香港必須脫離中國」才有出路,故與另外三人成立專注啟蒙中學生本土理念的「學生動源」,高峰時期吸引約60人加盟,整個暑假都擺街站派發「港獨」傳單,甚至自發為所有獨派組織助選立法會——後來更與「香港民族黨」聯手,呼籲把「港獨」聲音帶校園,獲得不少學生組織的響應,包括中學和大學。
16歲受訪:大家都看不到港獨出路
不過,在闖出名堂之前,鍾翰林和學生動源都曾陷入低谷。事源2016年底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風波」觸及中央底線,導致六名非建制立法會選舉當選人被一舉取消議員資格,令「港獨」陣腳大亂,瞬間萎靡。學生動源也愈發凋零,成員少了一半,四名召集人只剩鍾翰林一個,相關的中學本土關注組織接近名存實亡;鍾翰林同樣感到前路茫茫,但又倔強不甘就此退讓;儘管校園「宣獨」風波備受矚目,他仍然困惑。
那時鍾翰林16歲,破天荒接受向來被獨派拒諸門外的《香港01》專訪,坦言不知「宣獨」計劃能否幫到香港、會否令「港獨」更難前行,但他已經「洗濕個頭」。他談及此前兩年的「宣獨」歷程,承認「港獨」之所以氣勢如虹,是因為有部份年輕人把「港獨」當成「潮流」,「以為支持港獨就『好威、好型』,他們跟同學說自己撐港獨,人家就覺得他『好勁、好犀利』」,卻未深究相關論述,而整個陣營不時內訌分裂,已陷入「口號式」抗爭。
「整個獨派都沒有明確的獨立路線,因為大家都看不到出路。有人提出武裝革命、民族自決、外國介入等方法,但究竟是否行得通,我們心知肚明,所以我們不像個別組織,不會大大聲聲鼓吹那些方法。那是宣傳伎倆,我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鍾翰林當時慨嘆,正正因為對「港獨」前途的種種「不知道」,所以更希望動員整個獨派一同思考「港獨」前路。
當記者問及,既然發現此路不通,為何還不往回走時,鍾翰林斬釘截鐵說無論如何都不會回頭,他也時刻在思考萬一將來因宣揚「港獨」被捕,到底應該逃亡海外,還是接受審判入獄——但那時的他還沒有答案,只知道「如果(回頭)跟着泛民走,那更加是條死路」。
泛民之路是否「死路」,目前不得而知,但「港獨」的終結,似乎來得比所有人預想的都要快而猛一些。2018年6月,被視為「精神領袖」的梁天琦因旺角騷亂被判暴動罪成,入獄六年,獨派頓失依靠;同年9月,特區政府又刊憲引用《社團條例》取締香港民族黨,明顯殺雞儆猴,令獨派再無遐想。
正當大家開始看清「港獨」的不切實際,一場因為特區政府的粗暴傲慢而瞬間引爆的反修例風波,令早已安靜下來的「港獨」勢力捲土重來,本民前更率先在「6.12衝突」前夕發布《抗爭手冊》,圖文並茂列舉抗爭裝備和策略,又鼓吹「Freedom is not Free」(自由不是毫無代價)、揚言要「Die for Hong Kong」(為香港而死) ——對後續的極端抗爭造成極大影響。
鍾翰林也活躍了起來,尤其去年赴台回港後,一改昔日否定「武裝革命」的論調,揚言「建立軍隊」,並成立全新獨派組織「香港獨立前線」。
19歲再受訪:港獨有點不切實際
風波延綿至今年,全國人大因而授權人大常委會親自制定了《港區國安法》,以圖徹底打擊「港獨」;而在法律自6月30日正式生效後一個月,警方國家安全處便以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名拘捕鍾翰林。他其後獲准保釋,據報曾向台灣尋求政治庇護,礙於疫情未能成行;直到上周二(10月27日),鍾翰林向美國駐港領事館尋求庇護被拒,旋即再被警方以同一罪名拘捕,案件上周四(10月29日)提堂,他要還押至明年1月再審。
「現在對我來說,難聽一點說,『港獨』這回事是有點不切實際⋯⋯這刻來說,北京的確獲得階段性勝利,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大量提倡香港獨立的人或離開香港,或轉趨低調,街頭抗爭大幅減少,市民不敢提及政治性的口號,即使與香港獨立無關的口號也有所避忌,的確,我們暫時失敗,但爭取民主這條路是漫長的,一日未到最後也未知結果。」鍾翰林被捕當天,BBC剛剛發布了早在10月中旬專訪他的報道,而19歲的他如今這樣反思「港獨」,明顯也仍然透着深深的不甘和厚厚的迷茫——就像16歲的他一樣。
只是,16歲的他仍有機會從頭來過,但19歲的他,可能淪為階下囚。
鍾翰林的故事,讓「黃絲」扼腕嘆息,也讓「藍絲」拍手稱快,但我們不得不問,從16歲到19歲,在他懵懂無知時,我們可曾竭盡全力喚醒他、保護他?他迷途忘返時,又是誰把他推向這條代價沉重的「倔頭路」?
我們要問,在「港獨」思潮崛起之前的2010年本土主義萌芽初期,特區政府、政黨精英、乃至整個社會,曾否認真理解「港獨」成因、致力紓解「港獨」情緒、防止極右勢力炒作嗎?沒有!
在港英時期,根本沒有什麼人在乎「港獨」。早在1960年代,先施百貨創辦人馬應彪的兒子馬文輝已經成立「香港民主自治黨」,他也因而被後人視為「港獨之父」;不過,必須釐清的是,馬文輝並非要推動香港成為獨立國家,而是成為英聯邦內的「自治城邦」。他認為,殖民體系下的特權壟斷造成貧富懸殊和階級仇恨,深信只有民主自治才可改善不公和窮困。此前,港英政府曾經打算推動香港憲制改革,讓本地居民參與管理事務,但新任港督葛量洪擔心民主選舉或會威脅殖民政權,說服英國終止放權,曾任葛量洪即時傳譯的馬文輝遂展開體制外的「自治運動」,包括舉辦講座、發表藍圖。
不過,那場運動並未引起廣泛回應,而且遭到殖民政府打壓,後來更隨領導集團內部分裂告終。至1970年代,反資反殖運動迭起,殖民管治轉趨柔化,加上香港經濟起飛、市民生活改善、流行文化普及,更加沒人提起「港獨」。到1980年代中英談判期間,當鄧小平提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一國兩制」,深明民族大義的知識份子更是心生期盼提出「民主回歸」,而只想「維持現狀」的普羅大眾也樂見其成,「港獨」幾乎沒有什麼存在感。
根據《香港01》統計,回歸第二年,全港只有五篇略略提及「港獨」的報章評論文章,其中四篇刊登於《文匯報》,但自2010年「五區公投」論爭,有親中陣營猛攻「總辭」議員變相發動公投有違《基本法》精神、等同提倡「香港獨立」等等,此後涉及「港獨」的報道和評論開始增加,至2012年梁振英上任前已飆升至191篇,只是港府不以為然,除了反對便無作為,彷彿只要「反對」了,問題就不復存在了。
那麼,2010年前後到底發生了什麼,導致本土主義抬頭,繼而演進成「港獨」?
第一,因經濟問題惡化而形成愈發突顯的民生矛盾。從殖民地到特區,港府始終保持「官商共治」格局,一方面囿於自由放任的經濟教條,另方面礙於盤根錯節的既得利益,長期未能秉承公義分配社會資源,導致資本主義日漸腐敗扭曲,使得經濟結構固化、地產金融獨大、產業發展單一、欠缺新增動力、向上流動停滯、貧富懸殊嚴重,令普羅大眾營營役役、焦慮不安。當港府早已埋下「重商」隱患、遇着經濟的起伏規律,加上外圍經濟猛烈衝擊,衰退本就無可避免,但卻非無可救藥。
偏偏,特區政府始終未能摒棄「小政府、大市場」的迷思,也未能透過「一次分配」建立更加合理的按勞獲酬制度,更未能利用「二次分配」調動社會資源減輕市民的房屋、醫療、交通及教育等等生活負擔,無法令人人安居樂業。所以,歷經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和2008年金融海嘯後,香港經濟明顯走下坡,資產泡沫卻愈發膨脹,帶動物價飆升,但工資增幅卻怎追也追不上,導致港人生活品質急速下降,難免心生怨氣和怒氣;與此同時,昔日落後的周邊地區逐漸追上香港,令香港逐漸失卻「黃金時代」那種一枝獨秀的優越感,產生強烈而又無法宣之於口的不適應。
第二,因民生問題突顯而衍生二元對立的政治矛盾。香港作為高度依賴外部因素的經濟體,價值鏈從上游到下游,都需要和周邊經濟體有機結合,方能形成內生動力,才能繼續繁榮發展。不過,當陸港兩地交往愈漸頻密、內地發展翻天覆地,而香港人卻過得愈來愈不稱心如意時,很多人基於傲慢和偏見,把香港政府的「資源分配不均」,錯誤且簡單歸咎於「內地爭奪資源」,未能看清根源在於特區政府未曾做好「港人治港」。
例如自2003年非典型肺炎(SARS)肆虐後用於「拯救」香港的「自由行」政策,被指摘為「蠶食香港資源的罪魁禍首」;然而,如果港府能夠做好旅遊產業的資源管理,又怎會導致巨額利益流向地產業主和大型零售企業,令老百姓無法共享成果?如果港府能夠適時因應旅客激增而提升旅遊配套設施、改善城市規劃,又怎會導致港人日常生活受到極大影響,甚至出現奶粉、藥物、化妝品等資源緊缺?正如,面對資產泡沫、樓價飆升、房屋短缺,大家不去怪責美國量化寬鬆導致熱錢流入,更不怪責港府未有好好管理房屋需求與供應,卻只歸咎內地人推高樓價,甚至埋怨新移民湧現,而完全無視其實推高資產泡沫的正是香港人自己。
正當市民焦躁不安,極端右翼勢力趁機把民生問題,扭曲成針對中央政府和兩地關係的政治原因,並聯同整個泛民陣營大舉宣揚一套令人深信「只有普選才能解決香港經濟民生問題」的論述,重新建構香港市民對「一國兩制」的想像,把矛頭指向中央政府未能兌現香港普選承諾——貧富懸殊源於官商勾結,官商勾結基於缺乏普選,缺乏普選因為中央拒絕,而中央之所以拒絕則在於中央高層與香港商家形成牢不可破的管治同盟和千絲萬縷的利益結構。
無可否認,改革開放以後,內地官員貪腐相當嚴重,難免令人懷疑政治家和資本家之間過從甚密;然而,近年內地打貪反腐成效有目共睹,但不少香港政客對內地政治的認識仍然只停留在過去,甚至因而忽視香港自身本就存在的利益瓜葛。再者,環顧世界經濟體系,政治家和資本家關係最緊密的,難道不是資本主義嗎?而香港更是裙帶資本主義最為嚴重的經濟體。只是,面對那套論述的深入民心,別說特區政府置之不理,連中央政府也沒有積極「解構再重構」,而是採取「河水不犯井水」的消極策略,放之任之。
第三,因經濟、民生、政治問題交織而導致身份認同矛盾。2010年「五區公投」過後,由於投票率偏低而無法彰顯「爭取普選」的象徵意義,民主派面對「循序漸進」抑或「原地踏步」的政改困局——爾後民主黨與中聯辦破冰會談,最終促成政改通過,令立法會議席由60個增加 70個,但激進泛民並不買帳,甚至以此攻擊「民主黨,賣香港」,全盤否定傳統泛民的努力成果;而個別被扣上「港獨」帽子的本土勢力,更開始情緒化地為宣揚「港獨」可以成為真實存在的政治主張,甚至是值得考慮的出路。
不得不說,當港府未能及時改善經濟民生,加上文化衝突、「雙非」壓力、水貨客問題激化,導致民粹主義氾濫之際,「藉著本土搞港獨」的策略可謂發揮得淋漓盡致。他們利用「城邦自治」等新穎術語進行包裝,煽動「懷緬殖民」和「中港區隔」兩大情感元素——鼓吹殖民政府為香港建立優越制度、高等文化、普世價值,把香港打造成開放、高效、自由、公正的樂土,令香港享有舉世聞名的經濟成就;宣揚回歸造成香港衰落、經濟倒退、文化沉倫、自治受損,揚言必須驅逐劣質內地來港移民,否則面臨滅族——成功引起青年學子關注,藉此建立一種強調香港人有別於中國人的本土意識,以及不同於傳統泛民的本土論述。
照理說,由於大多數香港人都是中國移民的後代,大家普遍具備中國人的身份認同,一般也會直觀地認為「港獨」等同背棄祖先、切斷血脈,並不可取。然而,在二次大戰之後,以至世紀交替期間,提倡全球化和普世價值並行的文化思潮逐漸普及,愈來愈多人相信「民族身份」可經多元建構,甚至基於主觀認同、不受法律制度、生活習俗、文化行為、身體特徵等客觀條件所限。獨派正正盜用並簡化了這套理論,不斷強調陸港差異、放大差異衍生矛盾,藉此煽動港人建立獨立主體意識,不再自我認同是中國人。
我們也要問,在「港獨」論述席捲校園之際,特區政府、政黨精英、乃至整個社會,可曾致力擊破有關謬論,繼而重建「中國香港公民」身份認同,防止激進勢力蔓延嗎?也沒有!
不少人戲稱梁振英為「港獨之父」,無可否認,自他在2015年《施政報告》中點名批評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的《香港民族命運自決》及《香港民族論》後,原本只在獨派盛行的「港獨」和「自決」議題成功闖入公眾視線,而撰文港大學生更頻頻被邀出席公開討論活動,令2016年涉及「港獨」的報道和評論呈幾何級數飆升至1.7萬篇。
「港獨」思潮經過學術堆砌,加上「非獨即錯」的標籤效應及脫離現實的政治想像,成功描繪了一幅模糊願景,確確實實填補了年輕人渴望改變的空虛;彼時,中央和特區開始積極「禁獨」,卻未能找到一套有效與社會溝通且有力擊破虛幻的方式,往往只是「大石砸死蟹」般重複「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部份」和「港獨沒有討論」空間云云,無法說之以情、喻之以弊、懼之以法。
以獨派曾經提倡的「民族自決」為例,他們認為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當香港人能夠主觀地向全世界證明我們是一個有別於中國的獨特民族時,自然能夠享有自己決定香港政治地位的權力——儘管這種「天生有權」的說法備受青年認同和追捧,但有關論述本身存在一大盲點,甚至以偏概全,但港府卻未有認真向市民解釋清楚。
其實,「民族自決」並不適用於香港的道理非常簡單,原因同樣有三:
首先,根據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All peoples have the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即「所有人民(中國入聯前譯本為『民族』)都有自決權」,國際法學者一般認為此處的「人民」並不只代表「民族」,而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亦指出,除了「人民」須符合種族、歷史、語言、文化等條件之外,有關「自決權」亦必須是有一定人數的訴求,鑑於主張港獨者只是極少數,故稱不上「人民」,亦難享有關權利。
其次,根據「自決」概念確立成為國際法的歷程,有關權利必須符合「尊重主權國領土完整」的基本原則,方能更好地規範國際關係,防止國與國之間的非法侵佔。因此,國際社會面對涉及分離主權的「自決」運動時,一般都是採取極為保守的態度。根據時事評論員王慧麟早年撰文所示,英國於1976年確認兩項人權公約時,原則上香港也享有相關權利,但當時英國同時向聯合國簽署聲明,要求香港的「自決權」必須符合《聯合國憲章》內有關「領土完整」及「逐步發展自治」的條文,因此,香港人的「自決權」並不完整。
第三,「自決權」一般分為「內部自決」和「外部自決」,前者指在現存國家框架內追求有關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等發展,可以理解為非獨立的自治;後者則涉及地區的政治地位、主權國的領土等改變。按照國際慣例,一個地區倘要透過「自決」謀求獨立,通常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種特殊情況:(1)殖民地;(2)被外國軍事侵佔;(3)遭主權國壓迫;(4)主權國家全體人民決定。鑑於香港不符合以上各種情況,故不享有藉此獨立成國的「自決權」。
可是,即使是如此簡單的依據,特區政府也講不清、道不明。
我們還要問,在「港獨」青年感覺迷茫,又因反修例風波被挑起激情和衝動,深信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而訴諸極端行為的時候,特區政府、政黨精英乃至香港社會,可曾大膽是其是非其非,帶領他們迷途知返嗎?更沒有!
鍾翰林二度被捕後數天,19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終於在上周五(10月30日)發表聲明,認為被捕的年輕人(年僅10多20歲)不可能具備任何分裂國家的能力,故此批評特區政府以《港區國安法》「極刑」開刀,質疑做法旨在殺雞儆猴,意圖製造白色恐怖、令人噤聲。
老實說,這種「行禮如儀」的聲明,真的「唔出好過出」!它不但突顯自認為「和理非」的泛民政客仍像鼠輩一樣懦弱地躲在「政治正確」的謊言背後,甘心被激進勢力牽着鼻子走,只懂得把所有責任推卸給政府一方,企圖以「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合理化年輕人的魯莽行為,更回答了為何那些原本銳意喚醒社會的年輕人最後會被推向「不能回頭」的想像和亢奮當中。
然而,我們絕不能再對此視若無睹,否則只會令年輕人的一腔熱血繼續付諸東流。
上文節錄自第238期《香港01》周報(2020年11月2日)《從16歲到19歲——誰把鍾翰林推向「港獨」》。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