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說迷思:由「大戰」而來對李小龍的討論
首先MMA不是個門派,以「MMA vs XX」去說已經是很奇怪的事,感覺像是「足球 vs 防守反擊」,但這不再詳述。(MMA的拳館現時已有自己一套訓練方式去訓練拳手應付比賽,但能否成為「門派」,就要看門派的定義,在此不想深究,也不重要)
這次「大戰」引發了很多的討論,甚至已到了令人吃不消的程度,因此我也不再評論。但我認為是個機會,去說一下一些很多時候會有的迷思或謬誤。
其中一個爭論點,是關於徐曉東評李小龍業餘,引起很多人的反應。這篇文章想討論的迷思是:「非搏擊的能力直接等同搏擊能力」」,同時也借機會,討論一下李小龍:不要貶低他對武術的貢獻,同時亦不應過份吹噓。
而「若我用內力會出人命」這種話,不提也罷。
1秒100拳又有何用
徐曉冬要與李小龍比武已是不可能的事,不過若果他能打破李小龍的紀錄,倒可算是另類的打敗對方。若然不能,恐怕沒人會服他。流傳紀錄包括: 用雙截棍打出1600磅的力度。 用側踢把重45公斤的沙袋踢破。 可以1秒打出9拳;1秒踢6次腿。 雙手做1500下掌上壓、單手做400下、單手兩隻手指做200下、單手大拇指做100下。 把135公斤的麻袋踢上5米高。 1拳擊出350磅的力量。 用墊步側踢把200磅的壯漢踢飛20米 輕鬆把手指插進未開罐的可口可樂中。 把34公斤的啞鈴以直臂水平向前伸,維持20秒;把56公斤的啞鈴平舉並停留片刻。
《01電影》的這篇文章中提到不同李小龍的「紀錄」,先不說當中有多少真多少假,就當全都是真的,而我們找到個人,可以打破以上所有紀錄,那又如何?
這是另一種誤解,把「非搏擊但有關的能力直接等同搏擊能力」。就算你能1秒打100拳,你能證明的就只有「能1秒打100拳」,不代表你搏擊好;你能引體上升200下,代表你背肌發達,但不代表你搏擊好。搏擊需要時機、心態、臨場發揮、抗打能力、甚至是創意等要素,這些都只能從搏擊得來。
而且以上紀錄,都不是在搏擊時間測量出來。說算你能一拳打爆火車頭,但在搏擊中打不中的話也是徒然。另外,如以下片段中的連續快拳,真的能用於搏擊嗎?
文中那些能力,跟搏擊能力有關嗎?正如武備志一文所說,兩者有關,因為你做到就代表你有更好的身體能力,但兩者能直接等同嗎?肯定不可以。正如你踏了健身單車一輩子,做出的速度也很不錯,但這並不代表你在場地單車賽能贏過港隊成員。
如同健身運動員在沒練習搏擊的情況下,輸給習武者的情況有很多。並不需要神化、吹噓這些事:這跟在羽毛球比賽中,贏了一位這輩子都沒打過羽毛球的籃球員一樣,沒什麼值得高興。
健身運動員健身的目標在於健身運動,搏擊運動員目標在搏擊運動,足球運動員目標在足球運動,籃球運動員目標在籃球運動,當中沒什麼高低優劣之分。跟其他運動項目的高水平選手一樣,職業拳手是十分專業的,而搏擊是一種技藝,當中的技術、反應、體能,水平不是在沒訓練下能觸及。能做很多掌上壓及善於搏擊,兩者無必然關係。搏擊當然需要肌肉力量,拳手們也有重量訓練,但你會認為深蹲做得夠多就能踢國家隊嗎?
這種想法,其實就是不斷以不同的能力,去證明一個人的搏擊能力,但當中的關聯並不清晰,因此在推論時直接等同兩者是不合理的。
明顯,做到以上動作就代表搏擊能力好是荒謬的。但如果反過來說,只要你有良好的搏擊能力,就代表可以做到以上動作嗎?
我亦不認同這一點,現時的拳手可以贏到高水平比賽,但不代表他們每個人都可以「輕鬆把手指插進未開罐的可口可樂中」,因為搏擊訓練沒有插可樂罐這種訓練。
另類打敗對方
文中亦提到「徐曉冬要與李小龍比武已是不可能的事,不過若果他能打破李小龍的紀錄,倒可算是另類的打敗對方。」但這種「打敗」的意義又何在?A隊傳球次數比B隊多,因此A隊另類打敗對方?
這種「另類打敗」其實沒什麼意義。你知道什麼是打敗嗎?2014年世界盃德國在決賽擊敗了阿根廷,這就叫打敗。足球勝負是計入球的。
論美感、論對武學上的啟發、論對世界的影響,徐曉東怎也追不上,但現在是評其搏擊能力,就應該回到搏擊討論上。
還原李小龍的貢獻
說到這兒,好像我不太喜歡李小龍。我可以肯定的說:不是。
相反,我十分尊敬他,亦相信他的體能及搏擊能力。他的搏擊能力得到不同人的認可, 亦有很多人跟他學習,這是事實,過份質疑他的搏擊能力實不必要。
只是,李小龍在今天能不能打贏現時的拳手A、B、C,能不能打贏當時的拳手D、E、F之類的問題,我不知道答案,亦覺得這問題很無聊:他已經過身,無從驗證,猜每場贏輸只是亂猜。
但他在現今的UFC贏到冠軍的機率高嗎?不太高。
單從技術上說,他沒有現在的拳手好,也是事實。他過身已經40多年,在這段時間中,技術的進步是龐大的,尤其是在寢技方面。李小龍在《龍爭虎鬥》中的那個降服技也跟現時的水平相差甚遠。就當我有時光機,把全盛時期的他帶進現在的UFC,說不定他能靠打擊技贏到比賽,但也走不遠,因為有太多的技術他要去適應、去學習。不過以他的能力、悟性,說不定能在短時間內學懂,但他也必須要練習及進步。Bas Rutten的看法亦一樣:
假如這40多年後,也未有一個跟他同磅數的人能贏到李小龍,是整個武術世界的失敗,因為這代表我們沒有任何進步。
但是,我們以現代的眼光去看待那個時代李小龍的技術,其實十分不公平,這就像是現時的軍備要求看待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的軍隊一樣。技術是需要整個世界共同努力去提高的,單靠一人十分困難。當時的世界武術水平,跟現時差很遠(除非是某些人故步自封令技術不進反退)。但李小龍還是做到了,他比他的時代走前了20年,告訴我們如何面對武術、面對自己,如何去蕪存菁,如何去進步,這樣還不足夠嗎?他跟現時的拳手比搏擊能力,有必要嗎?
這不是貶低李小龍,反而是肯定他承先啟後的貢獻。他是早期提出要混合訓練的武術家,也身體力行去學習及發揚不同武術。UFC主席Dana White也說他是MMA之父,當然這也是某種宣傳技倆,但其實也不誇張。
面對李小龍,我們不要太貶低他的價值,他推動武術發展、敢於創新的精神,可以說是改變了世界;但同時也不必過份吹噓,把他放上神壇並且要一塵不染,在論壇上說「李小龍一腳踢死佢啦」,什麼時候也要拿他來比較,這些做法他肯定不願看到。
他代表的不是某一套技術,技術會進步,會更替。而我相信他會對現在拳手的技術比他好而感到欣慰,因為他除了是位格鬥家,他也是一位老師。
他代表的是一個精神,而精神在不同時代都會繼續存在。
今日係咁多!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武備志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