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質劏房|取締需與公營房屋供應配合 何永賢:適當時機大刀闊斧
《施政報告》中提出成立「解決劣質劏房問題工作組」,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29日)在立法會大會上表示,工作組就訂立劏房最低標準暫傾向要考慮包括樓宇安全、消防、衞生要求、居住面積等。不過,何永賢重申,劏房問題涉一籃子因素,亦有其社會功能,強調「拿捏恰當十分重要」,重申政府會小心安排執法時機及取締劣質劏房的優次,直言政府會在適當時機作出大刀闊斧的舉措。
今日的立法會除前廳交流會有觸及劏房問題,民建聯議員鄭泳舜也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交代取締劣質劏房的時間表。
何永賢表示,政府已覓得足夠的土地以滿足未來十年的房屋供應,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工作剛開始,需與不同持份者商討取締劣質劏房的方案。
何永賢:政府已覓得足夠土地建屋
何永賢重申,劏房問題關乎數以萬計家庭,政府要踏實周詳計劃,強調政府的大原則是不讓住戶流離失所,當解決劏房工作開始時,政府會有合理時間讓劏房業主矯正不符合相關標準的劏房,以及與租客商討安適遷出安排,重申取締劣質劏房的工作要小心安排執法時機及優次,直言:「政府已有足夠土地,供應41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可供應未來十年住屋需求,屆時政府可考慮大刀闊斧的舉措,取締不合適劏房」。
至於釐定劏房最低標準,她指工作小組暫時傾向,考慮因素包括樓宇安全、消防、衞生要求、居住面積,又指社會討論有涉及劏房設施、樓底高度等,強調工作組對劏房最低標準的項目持開放態度。何永賢重申,政府取締不合適劏房時要考慮一籃子因素,分間單位有一定社會功能,拿捏合當十分重要,又指劏房問題錯綜複雜,重申政府有決心解決,「房屋供應充足時,就令政府有契機、底氣,取締劣質劏房。」
政府透過業主申報掌握劏房戶數據
政府又如何掌握劏房戶具體數據,何永賢則指,業主須在「規管租賃」包括首期租賃和次期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估署以表格AR2提交租賃通知書,她指現時分間單位中,有97.7%分間房間,其餘2.3%為板間房、天台屋、平台屋、床位、太空倉。
不過,鄭泳舜指,現時全港有11萬名劏房戶,只收到2萬3千多份租賃通知書,有8萬劏房戶未受保障,業主視法律如無物,詢問當局有何對策。何永賢表示,相關工作須持之以恆,透露現時有28宗檢控、等待聆訊的有26宗、588宗調查中,徵詢律政司的個案有71宗,「大家知道工作要持續做,相信大家未來會看到成績。」
經民聯林健鋒表示,現時只少有三成劏房單位不符合標準,相信政府作出取締劣質劏房行動後,租戶便要遷出,業主便會借機裝修後加租,擔心租戶因負擔不起新租金而流離失所,詢問政府會如何安置那租戶。
何永賢重申,取締劣質劏房的時間表與公營房屋供應量十分關切,強調要考慮優次,兩者的步調要配合,提醒不能心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