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不滿未調整8%准許利潤 謝展寰:期望中期檢討爭取修改
立法會今日(28日)討論中電、港燈「兩電管制協議」,有議員不滿沒有下調8%准許利潤。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本來和兩電的協議到2033年才完結,希望透過中期檢討和兩電爭取修改,回應市民關注的事情。
陸頌雄冀政府提高對兩電議價能力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在會議後指,兩電在准許利潤8%上不肯退讓,認為現時環境艱難,兩電沒有關顧社會需要,對於兩電沒有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表示遺憾。另外陸頌雄歡迎能源危機紓緩機制,和就兩電的信息檢討透明度,包括能源採購和工作人員開支等。
陸頌雄指,市民希望整體檢討能減到電費,惟今次兩電在關鍵問題上面沒有回應社會期望,希望政府要繼續提高政府和市民的議價能力。他續說,工聯會一直提出增加內地對港的供電比例,除10年後落成的將軍澳的海底電纜增加供電外,亦希望在深圳能夠有新的內地對港供電設施,特別新田科技城的創新企業需要便宜而穩定的電力,希望政府有突破思維。
田北辰要求披露所有新投資項目
對於兩電資本開支的透明度,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強調,希望有一個特別會議,披露所有新的投資項目和員工編制等,至少「等大家知道兩電投資緊啲乜」。
至於停電和事故懲罰機制,他指對港鐵的要求和兩電的差得遠,但港鐵和兩電都是公共事業,獎罰制度差得遠會令觀感好差,讓人感覺政府似被兩電牽着鼻子走。
謝展寰指合約2033年完結 修改要雙方同意
謝展寰會後說,今次有危機紓緩機制,和針對大型供電事故增加新的懲罰機制,兩點反映兩電承認有社會責任,出現事故時需要懲罰,是原則上的改變。至於能有否更進一步協議,例如修改8%准許利潤,謝展寰表示現時協議下任何再進一步的修改都要兩方面的同意,期望政府未來有更強的議價能力。
大型事故懲罰機制保留恢復供電奬勵,被問到是否屬對沖性質,謝展寰表示懲罰機制是全新的概念,以往獎勵機制是為鼓勵電力公司維持電力可靠性和避免延遲修復,不同意新機制屬對沖性質。
對於有議員提出港島區今年4月廣泛停電近1小時,都未能觸發懲罰機制,制度阻嚇性是否不足,謝展寰指,雖然港燈4月的停電事故不會觸發新的機制,但當局關注當中是否涉及人為錯誤,機電署會根據電力條例調查,在法例上繼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