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司法人員劃一加薪3.62% 追溯至今年4月生效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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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接納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建議,上調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百分之三點六二,上述薪酬調整會追溯至今年4月1日起生效,政府將會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批准。此外,司法機構的編制有222人,但實際在人數僅為166人,司常會表示知悉司法機構在招聘上持續遇到困難。
司法人員薪常會指,注意到司法機構一直面對源於司法工作量的壓力,尤以高院和區域法院為甚,當中國安案件主要由高等法院級別法庭處理;而區院則因處理涉2019年的暴力事件和暴動衍生的案件,對司法機構帶來挑戰。
政府發言人今日(11日)指,司法人員薪常會制訂有關本年度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調整建議時,秉持維護司法獨立的原則作為其商議的基礎;並已以平衡的方法考慮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二○○八年五月通過的一籃子因素,及司法機構的立場。一籃子因素包括:
(一)法官與私人執業律師在職責、工作條件和工作量方面的比較;
(二)司法機構招聘和挽留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情況;
(三)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和退休福利;
(四)法官及司法人員所享有的福利和津貼;
(五)司法服務的特點──如司法職位的任期保障、聲望及崇高地位;
(六)禁止離職後再在香港私人執業的規定;
(七)海外的薪酬安排;
(八)生活費用的調整幅度;
(九)香港的整體經濟狀況;
(十)政府財政狀況;
(十一)私營機構的薪酬水平及趨勢;及
(十二)以公營機構薪酬作為參考
行會於今年6月通過本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高級公務員加薪2.87%,中低級加薪4.65%,生效日期同樣追溯至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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