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公務員|楊何蓓茵:讓持續表現欠佳公務員留下 反而打擊士氣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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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簡化處理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的機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說,新安排有助把將整個過程,由過往逾一年甚至兩年以上才能終止聘用,減少至只需數月。她又指,如果讓持續表現欠佳公務員留下,反而打擊士氣。
政府的建議包括減少相關公務員可申述次數,及刪減過程中部門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議個案的步驟。楊何蓓茵今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現時處理工作表現長期不達標的公務員,會先作勸喻、培訓以至調職,如仍未達標準,會設觀察期,未能達到水準才終止聘用,期間有關人員有四次申述機會,並由部門設獨立委員會向部門首長提供意見。
她說,有關人員在每年的報告中,有機會向上司表達意見並紀綠在案,將申述機會減至兩次,包括部門將個案轉介公務員事務局前,及公務員事務局將最後決定提交當局前,都可作申述。另外,由於部門成立獨立委員會往往有困難,成員亦是部門人員,認為意義不大,所以刪減。
楊何蓓茵表示,過往有部門猶疑不決,將觀察期延長多次,有時會延長一至兩年,認為是失去相關意義,未來大部分情況都不會延長觀察期。
迅速處理表現欠佳公務員 有助提升士氣
至於擔心做法打擊公務員士氣及令有意加入公務員團隊的年青人卻步,楊何蓓茵表示,如果讓持續表現欠佳的公務員留下,工作上會影響其他人,反而打擊士氣。若能迅速處理事件,將能提升士氣,並加大有心有能力年青人的吸引力,讓他們知道會有發揮空間,不會被表現有問題的同事拖累。
另外,有報章報道指有工會關注當局上月提出新要求,任何政府人員被拘捕要向部門首長呈報。楊何蓓茵回應指,新要求的目的是讓當局更好處理被捕公務員的工作安排,因為部分人可能涉誠信及工作有關而被捕,如被捕人士處理同幼兒有關工作,如涉虐兒等罪行,可能要調職或停職,做法視乎事件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