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月招聘AO等6公務員職位 綜合試國安法測試12月增外地試場
政府今日(3日)宣布,9月將有6個公務員學位職位展開招聘,包括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將在2024或2025年大學畢業的學生,亦可申請上述職位。
申請人必須具備「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合格成績。政府同時公布,該兩項考試及測試,將於明日(4日)起接受報名,以期在10月在本港,以及12月在全球8個城市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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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於下月展開新一輪招聘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工作。
由今年起,上述職位的投考資格將擴展至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將在2024或2025年畢業的大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學生,公務員招聘考試的安排已作出相應調整,可讓他們申請上述職位及或報考是次綜合試及《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6個職位的申請者必須具備以下成績,方符合相關的入職條件:
(1)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或獲接納為等同的成績,詳情載於公務員事務局 網頁;
(2)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及
(3)《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
綜合試及《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 8月4至17日接受申請
政府提醒有意應徵的人士,如尚未具備所需成績,應報考是次綜合試的相關試卷及《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並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有關考試及測試舉行地點和日期詳情如下:
政府同時宣布,新一輪綜合試及《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將於明日(4日)起接受報名,截止報名為本月17日下午5時。
考試10月本港舉行 再於12月在8城市舉行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提醒,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考試暫定於10月7日舉行。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綜合試及《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暫定於今年12月2日在8個城市舉行,包括北京、上海、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