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改組|梁美芬:立會監督大學 梁子穎:被中大職員遊說提修訂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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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修例引起社會熱議,早前更有逾千人參與聯署要求反對本次修例。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今日(28日)召開第二次會議審議條文。委員會主席梁美芬稱,坊間討論熱烈,但立法會並非某間大學的橡皮圖章,更不是中大的橡皮圖章,不是校董會內有甚麼意見要討論,立法會就等待意見。她強調立法會與大學是監督關係,立法會要監督大學的管治及財政問題。

中大校友、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子穎表示,收到中大傳訊及公關處張家偉的訊息,希望梁子穎就草案提出修訂,梁對此覺荒謬:「點解唔需要經校董會畀個修訂?」

張宇人、劉國勳、鄧家彪三名中大校董兼立法會議員,提出《2023 年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草案》。(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梁子穎稱心痛,指管治是「黑箱作業」,中大副校長吳樹培隻手遮天,控制行政,比喻是電影《少林足球》的「魔鬼隊」,「球證、旁證、協辦單位都是他的人」,促盡快完成修例,校董會恢復應有功能。

梁子穎指,這段時間收到中大傳訊及公關處張家偉一直遊說,建議梁子穎就草案作出修訂。梁反問:「修訂點解要我去做?點解唔需要經校董會畀個修訂,呢個係一個荒謬嘅情況,促請中文大學返去徹查呢段時間所有嘅事件」。

梁美芬:立法會應監督大學財政、管治

梁美芬表示截至7月27日,委員會收到49份意見書,公眾部份意見有在報章登廣告,但沒有正式交給秘書處。她表示立法會要監督大學,而大學校董會是代表公眾監督大學財政及管治問題。

梁美芬稱雙贏方案沒有考慮公眾利益

對於報章提及的雙贏方案,梁指必須要考慮多一點,雙贏看不到公眾利益考慮,稱不可以「輸了公眾利益」。她又稱大學花費龐大的公共支出,立法會有權有法,又稱從來召開草案委員會都是徵詢公眾意見,要高質量、高效處理問題。

梁美芬續稱,大學非法外之地,為何立法會提出修正案都希望議員再補充;舉例指2019年反修例事件時大學有保安問題,稱大學有問題不報警可能有刑事責任,希望大學參考當中非常痛苦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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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議案的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張宇人稱,校徽事件要跟進,「有生之年問到底,睇你長命定我長命」。他又稱校董會一盤散沙,管理層「一言堂」。

張宇人又稱,對批評抹黑已經習慣,曾被問及為何校董會沒有同意本次方案,他指其實沒有聽到有人反對。他又舉起文件,指管理層給予11頁紙的條例需要「撘單」做,但都不知道校董會正副主席有否知悉,質疑管理層可能覺得「乜都唔使跟」。

中大改校徽 查逸超否認是他決定:傳聞「十分荒謬」

中文大學曾在更換校徽後一星期改回使用舊校徽,期間無公布是由誰決定,坊間有傳是由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查逸超決定。查逸超指傳聞「十分荒謬」,又承認由確定方案至公布消息,校董會在公布前三四個星期才知悉改校徽事件,當時已質疑為何不交由校董會討論,但校方指是管理層處理的範疇,校董會認為更改校徽過急,最終校方撤回決定,形容事件是不幸。

他又補充,專責小組報告內有提及,中大為一所公帑資助的教育機構,必須展現公眾的問責性,並透過管治機構確保大學的運作,提供適當的監督及制衡。查逸超表示清楚他的角色,入到大學亦有看條例,當中亦有歷史原因有很多修修補補,與其他八大院校的條例有差異。

查逸超指校董會有就更換校徽事件開會,討論如何避免事情再次發生。他說,要跟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對他們的要求,並需要有效率的授權方案,但中大並沒有給出方案,自己又未有資源履行,認為有「少少遺憾」。

查逸超認曾被副校長繞過制訂校董會議程

至於梁美芬指,查逸超作為校董會主席「被架空」,例如未知道議程已出,查回應稱「很不幸發生過」;查又承認他至今未得到與校長薪金、獎金有關資料。查又承認曾被副校長兼秘書長吳樹培繞過,制訂校董會議程。

對於副校長吳樹培參與反對草案的聯署,被指有違中立。查逸超指,吳樹培作為校董會秘書長,須要保持中立,他會與副主席再商討,考慮帶到校董會處理。而梁美芬批評校長段崇智一直未有出席立法會會議,查逸超指,段崇智今天無暇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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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建議修訂校董會規模及組成會,校董會人數由55人減至34人,即校董會成員削逾三分之一,並由原本校內、校外成員各佔約一半,改為校外佔逾三分之二的23人、校內成員11人,比例約為2:1。校外成員23席中,校友評議會校董由原有3席減至1席,連同新規定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主席、副主席和司庫,行政長官委任的成員由6人增加到9人,議員校董維持3名。校董會選任校董由6人減至4人,新增其中1人必須為中大畢業生的要求。

法案同時修訂委任校長及常務副校長的門檻,提高至須經校董會四分之三成員支持方可聘任。有關草案由身兼行會成員的張宇人聯同鄧家彪及民建聯的劉國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