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改革|DO權力過大? 麥美娟:杞人憂天 曾國衞:層層監察
政府上周提出完善地區治理方案,當中區議會的組成與日後運作有巨變,地區民政事務專員(DO)成為區議會主席,不少人擔心專員權力過大。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就此作回應時強調,改革是為了提升地區行政效率,直言:「(小特首之說)是杞人憂天」;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也指政府內部有層層監察:「有900幾人睇住。」、不可能「由一個人說了算。」
另外,對於有意見認為隨著民政專員兼任區會主席,政府可考慮把職位開放予AO(政務主任)以外人士出任,麥美娟則認為由屬公務員體制的AO出任民政專員較合適,最重要提升地區行政效率。
麥美娟與曾國衞一起接受《香港01》專訪時,描述落實完善地區治理方案後的願景,麥美娟指近日很多團體擺設街站收集市民支持方案的簽名,她自己也有接觸市民和街坊,了解他們對方案的意見。
市民反應好直接!(改革)好吖!做到嘢就得,最緊要就係快啲做,市民心聲,最緊要快啲做嘢!
有司長參與統籌提升效率
她補充指,以前很多地區設施建設要拖很長時間,有時涉及究竟應由哪個部門負責興建或日後的管理權限。她相信市民最期望這些地區建設能更快地開展。
她強調,日後由地區民政事務專員出任區議會主席,加上設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領導地區治理整體策略、政策和措施;及重新定位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並易名為「地區治理專組」統籌和指揮各政策局和部門地區工作,相信在新架構下可更有效協調和統籌不同部門。
至於為何不是政府內部改善溝通協調提升地區行政效率,而必須對區議會組成動大手術?她重申,區議會改革除了提升效率,也要讓區議會回歸《基本法》規定的諮詢功能。
曾國衞則補充指,欲謀事先謀人,過去一些有志之士未必選擇選舉途徑加入區議會,新制下可以讓他們發揮作用,組成「五光十色、多元的區議會。」他又指,很多地區事務涉及跨部門協作,新架構下有政府最高層作統籌,可以把事情做得更快更好。他強調政府的目標只有一個。
完善區議會的原意好簡單,就係想做好件事。
至於方公布後,較多人聚焦於民政專員兼任區議會主席的安排,憂慮專員權力過大,甚至有人形容專員為地區「小特首」。麥美娟直指,言論對民政專員不公平,強調民政專員一直站在地區服務最前線,舉例指以去年農曆新年疫情最嚴峻期間,檢測中心大排長龍,正是地區民政事務專員(DO)負責協調,安排旅遊巴士到大排長龍的檢測站,把市民分流至其他人流較少的檢測站;又或者是分發抗疫物資,均是由DO負責。她反問:「嗰時又唔話我哋(地區民政專員)權力大?」
「小特首」之說是杞人憂天
麥美娟重申,指權力過大、「小特首」的憂慮是:「杞人憂天、被誤導、不成立。」她重申地區行政工作是整個政府團隊的工作,強調日後專員:「重的是責任,未來任重道遠」。
曾國衞也補充指:「唔使咁擔心!」因為地區民政專員仍屬公務員體制,公務員內部有更嚴格機制監察,不可能是一個人「說了算」。
上面有民政事務總署、民青局局長、司長(監察),有900幾人睇住。
現時由AO出任地區民政事務專員,按政府既定政策,他們要定期調職至其他崗位,會否造成地區事務欠延續性、當局會否考慮把DO的任期與區議會任期看齊,一律訂為4年?麥美娟則回應指,政府施制有制度、有紀錄、有工作交接安排,認為無必要把DO任期與區議會任期掛鈎。她指,專員的繼任人會按之前的決定行事,反令工作「更有延續性」。她指2019年就任的區議會,正正推翻了很多上任區議會的決定,令地區工作失去延續性。
政府會否規範主席投票意向?
參照現時立法會不成文規定,當就個別議案作表決,並出現正、反意見勢均力敵情況下,主席一般投下反對票。日後由AO出任區議會主席,若區議會面對相同情況,需要由主席投下決定性一票時,DO又應如何處理?若由政府官員的DO投下反對票,會否出現DO「反對」政府的尷尬情況?
麥美娟則回應稱,日後的區議會回歸至諮詢機構:「同事應不會投反對票反對政府政策」。不過,她也指要按情況作決定,要看事情的本質,相信同事會知道如何安排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