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成立「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 林定國:制度信心要靠教育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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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今日(2日)宣布成立「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擔任主席,副司長張國鈞為副主席,負責統籌及協調推廣法治的認識及正確理解,全方位加強本港法治教育及培訓,林定國坦言:「要鞏固社會各界對法律及司法制度的信心,必須透過法治教育深耕細作」,料下半年將透過「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加強社區法治教育。
委員會將聯同相關政策局、司法和法律界及法律學院代表,負責就律政司在香港推廣法治教育的策略及項目計劃提供意見及協助,並促進政府部門和相關非政府機構就推廣法治教育工作上的協調與合作。督導委員會爭取在本月內舉行首次會議。
督導委員會將為律政司即將展開的「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提供意見和協助。計劃旨在社區不同層面培訓相關界別的「培訓者」,並為「培訓者」制定培訓教材,內容以法治理念為主軸,涵蓋《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香港普通法制度的主要特點,以及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等。
林定國說:「要鞏固社會各界對法律及司法制度的信心,必須透過法治教育深耕細作,令市民大眾正確認識和理解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和法治體制。」
他表示期待與督導委員會成員積極合作,落實「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並期望「培訓者」在下半年走入社區,啟動推廣法治的工作,讓市民大眾加深了解法治的內涵、香港普通法的特質和優勢,以及香港法律制度的重點內容,從而建立對法治的尊重,並自覺成為法治的守護者,共同說好香港的法治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