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照片案| 林卓廷等人脫罪 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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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人,被指要求一名男子刪除拍到「七一」示威者的照片。經審訊後,除了一名任網媒記者的被告非法集結罪成,林和另一女社工則被裁定相關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周五(27日)以案件呈述方式,就涉及不誠實取用電腦和刑事損壞兩罪的女社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而該上訴案件現未有排期聆訊。此外,律政司回覆指,就林卓廷及另一被告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脫,提出上訴。

案件涉及3名被告:林卓廷(43歲)、曾焌熙(28歲)及鍾凱研(39歲,社工),林卓廷及曾焌熙被控1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曾焌熙另被控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鍾凱研則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和刑事損壞罪。許智峯原本亦為本案被告,他已流亡海外,法庭亦發出拘捕令。

法官游德康早前裁定,除曾焌熙的非法集結罪成立,其他控罪均不成立,游官並判林及鍾可獲得訟費。至於案中唯一罪成的曾焌熙,游官把他的判刑押後至2月9日,期間替他索取背景報告。

而律政司就鍾凱研涉及的兩罪,以及林卓廷和曾焌熙被裁定不成立的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均提出上訴。

案件編號:CACC12/2023

涉案4名被告情況。(詳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