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參選人報名表上線 須申報有否持BNO、配偶外國居留權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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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27日)刊憲,確定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由2月20日開始,至3月5日結束。特首選舉官方網站亦終於上線,附有各式表格。
選舉改制後,特首參選人需填寫一份「候選人資格審查補充資料表格」,當中須列明有否曾參與外國或台灣的政治性組織、情報機關,是否持有BNO護照等,以至須申報配偶國籍及居留權等。

參選行政長官要在提名表格填寫法定聲明。(表格截圖)

完善選舉制度後,參加選舉委員會、立法會選舉或行政長官選舉,都需要經過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整個參選門檻比過去大大提高。其中,參選特首須取得至少188名選委提名,五大界別中各取得至少15票,方可報名。

不過,由於提名選委的數量眾多,今次表格沒有刻意留下太多空格讓參選人將各界別的選委分別一併填寫,而是以另行列印提名人補充頁的方式,便利填寫及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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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88個選委提名 表格不再細分五大界別

參選特首者,需要填寫法定聲明,鄭重聲明以個人身分參選,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證明參選者是中國公民,且沒有外國居留權。

須聲明擁護《基本法》

表格的說明部分列明,須聲明擁護《基本法》,包括第1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12條: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與及第159(4)條: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