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法例仍有「女皇陛下」字眼 周浩鼎指匪夷所思 政府擬廢除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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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日(21日)開會,政府建議把律政司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一個首席政府律師的首長級常額職位,提升為律政專員職級,由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3點提升至第6點,推動法律適應化修改、整合法律、廢除過時的法律等工作,例如某些成文法內仍包含一些未經修改的條文或提述(例如「官方」和「女皇陛下」等),認為應盡快修改。
民建聯議員周浩鼎指,香港回歸已24年,不少法例仍出現「女皇陛下」等字眼,形容是匪夷所思,但認為「遲到好過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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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會上指,香港的成文法有近兩個世紀的歷史,但卻從未被系統性地檢討,導致許多條文可能已經變得不合時宜,例如《遊樂場地規例》(第132BC章)中,有關任何人未經授權而將任何牛隻、馬匹、綿羊、山羊、豬隻或家禽帶進任何遊樂場地,即屬違法的條文。就決定是否廢除這些過時條文,必須進行跨部門的協調和諮詢。
周浩鼎認為,香港回歸已24年,不少法例仍出現「女皇陛下」等字眼,屬匪夷所思,但認為「遲到好過無到」。建制派何君堯則指,職位由D3級增至D6級,年薪增加近190萬元,質疑升級後對法律適應化等工作有何分別。新民黨葉劉淑儀亦認為,由D3升至D6是非常罕見,不少政策局的首長級官員也是由逐級晉升。
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認同很多法例過時,但認為要修改法例中的殖民地字句,毋須花太多時間,反而新設的D6級首長之工作,應否以新科技、新金融等範疇先行。鄭若驊認同工作有優次先分,認為新科技、融入大灣區等相關工作應屬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