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兩周年|陸委會:專案跟進港人庇護更有彈性 拒制度化處理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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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6月9日)是香港反修例事件兩周年。在台灣,有人權組織呼籲政府落實港人來台尋求庇護相關流程,並將之制度化,而非現時專案方式處理。大陸委員會今日(10日)表示因應香港情況,已採取多項具體行動聲援港人,但認為以個案認定方式提供協助,可針對個案需求,做較有彈性與妥適的處理。
團體指專案處理令當事人感無助
台灣多個民間團體昨日(9日)召開香港反修例事件兩周年記者會,認為台灣政府以專案方式處理港人庇護事宜,會令當事人感到無助,並消耗公共資源,呼籲把庇護機制法制化。
陸委會今日以書面形式回覆中央社,重申因應香港變局,政府除聲援港人自由民主,已採取諸多具體行動,包括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並依據人道原則、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等既有法規,務實處理港人人道援助等事宜。
陸委會又指,現行法規架構下對於港人援助關懷協助事務,已有可處理的機制,包括港澳條例第18條、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1款規定等。他們指,相關法規是以個案認定方式提供協助,可針對個案需求,做較有彈性與妥適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