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惠寧:禍國亂港者須驅逐出管治架構 國安法威力初現仍須完善

撰文:羅家晴 翟睿敏 劉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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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4日)在網上舉辦「國家憲法日」座談會,特首林鄭月娥、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將會分別致辭,並由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會發表主題演講。
駱惠寧致辭時表示,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變,而漠視特區憲制基礎的根本改變,是香港近些年出現亂象的思想根源。
他又指,幾個月來國安法威力初顯,香港進入了由亂向治的關鍵時期,而國安法的許多規定,還需要轉化為完善的制度機制,得到香港行政、執法、司法機關的切實執行。

駱惠寧與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駱惠寧:需完善國安法機制 得到司法機關切實執行

【11:36】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表示,中國在抗疫取得舉世矚目成就,充分證明以憲法為基石構建的國家制度,經得起大風大浪考驗;香港與內地在抗疫方面的密切合作,亦體現「一國兩制」顯著的制度優勢。

駱惠寧隨後分享自己的3點感想:第一,憲法及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區的憲制基礎,香港自回歸起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憲法及基本法共同確定了特區新的憲制秩序。憲制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區設立的根本憲制基礎,基本法的各項規定要放在憲法框架內理解,才能得到全面準確的執行。

駱惠寧指,從一系列重大政治爭議可以看到,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變,而漠視特區憲制基礎的根本改變,是香港近些年出現亂象的思想根源。他表示,社會需認識到只有認同及尊崇憲法,才可破解近年來「一國兩制」遇到的新挑戰,高度自治、法治穩定及繁榮穩定才能得以實行及保持。

第二點是憲法承載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功能,香港特區需維護國家安全,駱惠寧指,
去年發生修例風波以來,香港一度陷入社會動亂,國家安全面臨重大威脅,中央根據憲法及基本法制定香港國安法,填補香港長期法律漏洞,「幾個月來,香港國安法威力初顯,香港進入了由亂向治的關鍵時期,為了進一步築牢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堤壩,香港國安法的許多規定,還需要轉化為完善的制度機制,成為市民自覺遵守的行為原則,得到香港執法、司法機關的切實執行。」

11月11日,港府根據人大決定,布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梁鵬威攝)

談DQ議員 駱:驅逐禍國亂港者彰顯憲法權威

第三,愛國是憲法規定中國公民的神聖義務,香港特區必須堅持愛國者治港。他表示,憲法凝聚全體中國人民對祖國的無限熱愛,愛國主義展示的是偉大民族精神核心;香港與祖國是同前途共命運,只有愛祖國才能真正愛香港,「愛國者治港」下才可有長遠安定發展。

駱惠寧指,近年有部分參選或當選公職人員的人公開宣揚「港獨」、尋求外國勢力干預等,人大常委會上月通過決定進一步劃清了「愛國者治港」的底線標準及政治規矩,將禍國亂港者驅逐出特區的管治架構,從深層次構建公職人員對國家的認同及情感,彰顯憲法在特區的至上權威。

他又提到,香港青少年應緊密接合中國近現代歷史,尤其是香港百年屈辱史,及「一國兩制」實行取得的巨大成就和面臨的挑戰,深刻認識憲法是香港的前途命運,及對自身未來發展的根本保障。

【11:15】特首林鄭月娥表示,香港經歷過去憲制和社會事件後,市民希望加深對憲法、基本法的認識,「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每個國家都有一部規定國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保障國民基本權利,以及設立治理國家的各個機關的法律。林鄭又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根據《憲法》第31條設立,而特區的制度亦跟《憲法》制訂。

林鄭稱,香港回歸23年多,社會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的認識仍有不足,加上有別有用心的人故意扭曲中央和特區的關係,甚至將「一國」和「兩制」對立起來,令香港社會產生不少爭抝和矛盾,甚至對立。她提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從國家層面訂立「港區國安法」,就被錯誤被形容破壞香港高度自治,當人大常委會應特區要求,從憲制層面處理立法會「真空期」和處理議員資格時,又會被誣衊為干預香港事務。故她在今年的施政報告表明,其中一項急切要做的,是對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政治體制正本清源,撥亂反正。

【10:57】座談會以「憲法與國家安全」為主題,剖析國家安全的重要理念,探討《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與國家安全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