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樣本出台工會代表斥未按承諾予預覽 局方:與事實不符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上月會見多個公務員工會講解宣誓事宜,在只有「四小」工會出席的會議上,聶德權向工會承諾在最終通告出台前,會再先諮詢公務員團體。惟今日(6日)有媒體報道指,局方本周已向「四大」公務員中央評議會,即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警察評議會和紀律部隊評議會,發出預覽版本的通告及聲明,當中提到要求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及向特區政府負責;又指如果入職的公務員拒絕簽署,等於不接受入職要求。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唐麗娥接受查詢時指,昨日收到局方通知,通告已交予「四大」預覽,「四小」則不會收到宣誓樣本。唐麗娥對局方出爾反爾感到氣憤,憶述稱聶德權於上月的會議上,親口承諾會先讓「四小」過目,批評聶德權「講過唔算數」,做法如選擇性諮詢。
公務員事務局晚上發稿稱,對於有報道引述工會代表指局長曾經於會上所謂「親口承諾」會將有關的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的預覽本交予四個主要跨部門公務員團體,發言人表示這絕對與事實不符。發言人強調,發通告預覽本予中央評議會職方代表的做法,是按照既定機制進行,與一貫做法相符。
公務員拒簽視作不接受入職要求
有報章獨家報道指,當局表明有關通告為「機密」,不容對外公開;宣誓樣本上的聲明上款列明部門首長職級與名稱,下面列出四項聲明內容,包括要求簽署者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及向特區政府負責。聲明底部讓公務員填寫個人資料及簽署,需寫上其姓名、職級和身分證號碼。
而交代新入職安排的通告則長約3頁紙,內容提到,各部門需於10月中起執行安排,由7月起入職的新公務員需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通告表明,簽署聲明是聘用條件一部分,若拒簽就等於不接受入職條件,意味拒簽者將不符合入職要求。獲通知的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分別為高級公務員評議會、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警察評議會,與及紀律部隊評議會,被要求在本周內回覆局方。
「四小」工會未獲預覽 唐麗娥斥局方出爾反爾
唐麗娥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在上月局方與「四小」的會面中,「四小」工會即香港公務員總工會、政府人員協會、公務員工會聯合會和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曾多番要求在正式通告出台前,先予工會預覽及諮詢;而聶德權當時親口承諾會先讓工會過目,惟今次「四小」未有收到預覽版通告。
唐麗娥稱,自己昨日收到當局來電,指已將預覽版通告發送予四大評議會,而「四小」則不會收到;唐麗娥自言當時「火都黎埋」,直斥對方如同「挑機」,又對局方「大細超」感到氣憤。唐麗娥向對方表示聶德權曾承諾會先諮詢,對方指會請示局長,惟一日過去唐仍未收到任何回覆。
唐麗娥表示,按過往機制,的確只會將諮詢文件副本發給作為政府諮詢機構的四大評議會,惟今次屬新加條例,原則上「四大四小」工會應平起平坐。她又指,8個工會涵蓋整個公務員團隊的不同職系,「四小」工會現被漠視,質疑是否仍有存在價值,是否仍能代表一眾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