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賀知義為終院非常任法官 林鄭月娥:與施覺民請辭無關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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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上月2日辭任,有外媒引述其稱請辭與《港區國安法》有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英國最高法院副院長賀知義,出任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6日)出席行會前見記者時指,賀知義的任命與施覺民請辭無關。她指委任終審法院法官有既定程序,包括由首席法官提名合適人選,向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最後由特首接納推薦作出任命,過程難在短時間內完成。
林鄭月娥重申,任命來自其他普通法地區的非常任法官,彰顯香港司法獨立,有助維持外界對本港司法制度高度信心。她指現時香港來自其他普通法地區的非常任法官由有14 人,很榮幸有4人在她任內任命,包括兩名分別來自英國及加拿大的女法官。
來自英國的何熙怡女男爵,曾就讀劍橋大學,她曾在大學任教法律,亦有兼任律師工作,她於去年成為英國最高法院院長。
而另一名女法官麥嘉琳,則為加拿大公民,亦曾在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律學院擔任終身副教授。她自1981年開始在加拿大擔任司法工作,2000年成為首位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的女性,至去年12月退休,她亦是首位被委任到終院的加拿大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