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延期|大律師公會批繞基本法 梁愛詩斥公會基於政治多於法律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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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宣布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香港大律師公會前日(2日)發表聲明表示極度關注,質疑港府提呈人大常委會就「真空期」作出決定,實際上繞過了《基本法》及其他法例條文,批評做法違反法治社會原則,亦對香港的法治帶來衝擊。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反對公會說法,批評是基於政治多於法律理由。她又透露,政府曾考慮引用《立法會條例》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押後選舉,但基於立法過程可能因反對派議員拉布受阻,認為做法不可行。就「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入稟高等法院,就押後選舉提請司法覆核,梁愛詩相信政府在緊急情況下引用《緊急法》,被判合憲的機會相當高。

大律師公會指,港府選擇提呈人大常委會,就押後選舉而產生的立法會任期問題作出決定,實際上是繞過《基本法》及其他法例條文,以避免港府的有關決定受法律挑戰。(資料圖片)

大律師公會發表的聲明提到,港府無視《基本法》規定提呈人大常委會的做法令人震驚,又表示使用《緊急法》取消選舉,最終有機會被裁定不合法。

梁愛詩就表示,港府不能修改《基本法》第69條有關立法會任期的規定,故特首才提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以處理立法會「真空期」的問題。她相信,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會是合憲、符合「一國兩制」及《基本法》規定。

她又指,本港疫情自上月初起變得極度嚴峻,選民外出投票將面對很大的感染風險,《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有保障選舉權和被選權,但同樣法例亦有保障市民的生存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