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延期|譚志源倡設過渡立法會 參選被DQ議員需再次宣誓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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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日前宣布引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並提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真空期作決定。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前局長譚志源建議,成立由現任議員組成的「過渡立法會」,繼續處理第六屆立法會未完成的草案及撥款申請,而早前被DQ參選資格的4名現任議員,只需再次宣誓就職。
對於有參選人已簽署確認書、仍被選舉主任質疑不符合擁護《基本法》而被DQ,只憑宣誓是否能滿足條件,譚志源認為,選舉主任按本地法例作決定,人大則按照憲制,兩者法律基礎不同。他強調,專家亦形容今次疫情百年一遇,今次屬非常例外及特殊的情況,有非常態的考慮點。

譚志源認為,由於「過渡立法會」本質上屬新一屆的立法會,全體現任議員應再次宣誓。圖為新同盟范國威宣誓就任議員。(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處理真空期依兩大原則

譚志源接受《香港01》查詢時形容,港府面對前所未有的公共衛生特殊、重大情況,根據本地法律押後選舉而產生真空期的憲制問題,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有關法律處理。他指出,處理真空期應依據兩大原則,第一是不能進行大規模選舉,否則與保障公眾健康衛生目標背道而馳;第二是要有效維持立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確保經濟民生議題獲適時處理。

譚志源建議,成立任期一年的「過渡立法會」,由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並授權行使《基本法》就立法機關所規定的職權範圍。至於第六屆立法會因任期屆滿而無法完成的條例草案和撥款申請,可毋須重啟程序繼續處理;而基於公共衞生考慮,現有的3個議席空缺不建議以補選填補空缺。

對於建議全體現任議員再次宣誓,譚志源解釋,由於「過渡立法會」本質上屬新一屆的立法會,應按照《基本法》第104條宣誓就任;第七屆立法會則按《基本法》相關條文和本地選舉法例組成,並由2021年10月1日開始。

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等4人被DQ。(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