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延期|蘇紹聰:引緊急法押後合憲合法 讚政府負責任
撰文:梁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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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上周五宣布將原定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昨日(2日)發文指,特首援引《緊急法》押後選舉合憲、合法。他稱讚港府及時推遲選舉,減少人群聚集,是對所有香港市民生命健康負責任的表現。
政府可研電子投票
蘇紹聰在文中指,現時香港每日新增確診人數連續12天破百,已經構成嚴重的公共安全危機,符合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的條件,且上訴法庭今年4月已裁決該條例合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權通過立法方式應對緊急情況和危害公安的情況。
至於選舉權的問題,蘇紹聰強調,香港居民有權行使《基本法》賦予的選舉權,但政府亦有責任為選民提供一個安全的投票環境,若繼續進行原定於九月初的選舉,幾百萬市民一起外出投票,勢必大大增加病毒傳播的機會,令疫情形勢更加嚴峻。
他稱讚港府及時推遲選舉,減少人群聚集,是對所有香港市民生命健康負責任的表現。此外,政府可以利用選舉推遲期間,研發電子投票方法作為替代性方案,以防未來再次發生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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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質疑繞過《基本法》免受挑戰
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2日)發聲明,質疑港府提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實際上繞過了《基本法》及其他法例條文,批評做法違反法治社會原則,亦對香港的法治帶來衝擊。
大律師公會又表示,使用緊急法取消立法會選舉的決定,最終有機會被裁定不合法,而在法理上,大律師公會指《立法會條例》容許選舉押後14天的特定條文,相對於《緊急法》具優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