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補選DQ案|被裁定非委為當選  陳凱欣 :未決定是否上訴

撰文:周禮希 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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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麗去年11月報名參與立法會九龍西補選,遭選舉主任指她主張自決,認為她非真誠擁護《基本法》,裁定其提名無效。劉小麗早前提出選舉呈請,法院今(21日)裁定劉小麗上選舉呈請勝訴,即勝出九西補選的陳凱欣將失去議席。
對於法院裁定劉小麗選舉呈請勝訴,其被為非妥為當選,陳凱欣稱每人在事業上都有不同障礙和挫折,她視為少少的障礙,強調判決不會影響其工作,「態度依舊」、「對得起立法會議員五個字」。
被問到會否上訴,陳凱欣稱仍未詳細看過判詞,需要與團隊再作研究,此刻仍未有決定。陳凱欣又指,其個案與前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和區諾軒的不同,細節上有分別,但她不適宜談及細節。她認為,今日判決未能視為最終裁決,程序上仍有14日考慮上訴與,而她只是第二答辯人,第一答辯人亦可以上訴。

專業議政莫乃光在會上提出規程問題,指陳凱欣非妥為當選,問主席陳是否仍能發言。(盧翊銘攝)

事有湊巧,在法庭宣布劉小麗的選舉呈請上訴得直時,剛好輪到被宣判並非妥為當選的陳凱欣,在立法會大會上動議延展決議案。專業議政莫乃光立即提出規程問題,指她既非妥為當選,問主席陳凱欣是否仍能發言。正主持會議的代理主席李慧琼原叫陳凱欣繼續發言。

熱血公民鄭松泰此時剛好跑進會議廳再提出規程問題。他指李慧琼應該暫停會議處理,不應讓陳凱欣繼續發言。陳凱欣指,法律程序上,雙方都有上訴期限,她促請主席研究她是否可以上訴,要求主席作出裁決。莫乃光再重申,不希望陳凱欣的動議日後有機會被挑戰,故建議先暫停會議,會較為穩妥、安全。謝偉俊此時沒有使用咪高峰發言質疑是否不可讓陳凱欣發言,最終李慧琼決定先暫停會議,研究是否可讓陳凱欣繼續動議。

被問到會否上訴,陳凱欣稱仍未詳細看過判詞,需要與團隊再作研究,此刻仍未有決定。(盧翊銘攝)

梁君彥在下午3時50分左右復會,他指知悉高等法院原訟庭已宣判陳凱欣在立法會補選中並非妥為當選,而根據法例,在陳凱欣可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的申請限期屆滿前,會暫緩生效,而按立法會條例,陳凱欣可在書面判決發下的14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即今日法庭的判決會暫緩生效至6月10日,若陳凱欣決定上訴,則會繼續暫緩。他提到,去年范國威與區諾軒被法庭裁定非妥為當選時,立法會亦是以同樣方式處理。梁君彥之後請陳凱欣繼續提出其延展決議案的動議。

香港眾志周庭及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去年報名參選立法會補選,遭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兩人其後提出選舉呈請,今年9月獲判勝訴,不過同時裁定循補選中勝出的區諾軒及范國威為「非妥為當選」。區諾軒及范國威早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法院在12月開庭審理,法院拒批就二人上訴批出許可,兩人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