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應淦撰文指 無違法警被起訴 再譴責暴力亦無濟於事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蔡維邦早前辭去公會副主席職務,他的師傅、大律師公會成員、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今日(17日)撰文,表示如果不追究警方在處理示威時的責任,政府譴責暴力是無濟於事。
蔡維邦早前亦在同一報章撰文,標題為《大律師公會一直可恥地對示威者暴力和其支持者沉默》,內文寫道「大律師公會一定要對犯罪者和為暴徒說話的人表達不認同,而他認為大律師公會的主要成員繼續對現況保持沉默」。
今次駱應淦文章提及,大律師公會已經發表八份聲明,當中有譴責包括示威者在內的一切暴力,又指大律師公會為法治發聲並不可恥,令人覺得似乎是回應蔡維邦的部份言論。
批評執政者頑固 播下暴力的種子
駱應淦在《南華早報》撰文,當前社會中的衝突之中,許多年輕人包括中學生,進行了堵路、嚴重破壞公物等行為,有時甚至攻擊他人,作為處理刑事案件多年的律師,這些事件令他感到痛心。
然而,他指出不少年輕人在逮捕過往中遭受嚴重傷害,引起社會及國際上有多人同情。
駱應淦指出,應當記住的是,年輕人進入立法會,並與警察衝突之後,政府停止了《逃犯條例》修訂,批評執政者的頑固立場播下了暴力的種子。
問題在於警隊 執法時經常使用過度武力
他強調不能容忍暴力,任何明智和有常識的人都不會容忍示威者的暴力破壞行為。然而僅僅譴責示威者對事件毫無幫助,因為這樣並沒有解決問題的根源,而當中很大程度出於政府身上。
他指出,事件的問題包括正在提升鎮壓力度的警隊。由6月起警察發射催淚彈已經成為日常,而且不難找到警察毆打被捕示威者的影片,以及近距離向示威者、記者和議員噴射胡椒噴霧的影片。
被捕者警署內被打十分普遍 警拒認不當行為
駱應淦表示,被捕者在警署內被毆打,情況十分普遍,亦有報道指被捕者見律師時遭到阻礙。警隊日復日否認不當行為,當中包括「721」元朗白衣人事件中處理不當。而10月1日警員向18歲學生開真槍,警務處處長一直堅持是合理合法,但以國際普遍原則,這種事件都應該要有全面調查及報告。
無法識別身份 無違法人員被起訴
他表示,至今沒有任何穿制服的違法人員被起訴,部份人士無法辨識,因為他們並沒有按照《警察通例》條文來顯示編號及其他可供識別資訊。他又表示警方確有任意拘捕他人,有些人只是向警察呼叫就已經被捕。
駱應淦表示,無人低估警方執法的困難,但目前情況來看,警方沒有任何約束。他認為,人們引以為榮的標準和制度似乎已經消失,警察的專業精神亦備受質疑。
在這種情況下,他認為大律師公會已正確地發表法律事務的意見,行為並不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