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緊急法》將挫港經濟? 葉國謙:股票唔係跌緊咩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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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傳政府考慮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處理現時困局,行會成員葉國謙今日(29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支持引用《緊急法》,指政府現時只能「依法」解決亂局,「緊急法就是屬於法律」。
對於民主派批評《緊急法》會影響香港經濟,葉國謙反問「宜家嘅股票唔係跌緊咩?」。他承認《緊急法》必會受人權法挑戰,但特區政府必須按照《基本法》提及、中央能夠接受的人權條例下制定法例。
至於政府是否因警隊的原因而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葉國謙指,「警隊不同意,因此就唔成立」的說法非完全準確,警隊因素只是不成立調查委員會的原因之一。

葉國謙直言,如果引用《緊急法》有助解決現時香港亂局,他會支持。(張浩維攝)

林鄭周二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及會否引用《緊急法》,她不置可否,僅表示「有責任為盡快止暴制亂,去用香港法治手段,包括我們的法律,但一定會依法辦事」。

本身是行會成員的葉國謙在訪問中直言,如果引用《緊急法》有助解決現時香港亂局,他會支持:「政府嚟講,只能依法就如何能夠解決現時問題去作出,《緊急法》而言亦係法律,香港就係依法行事。」他反指如果不依法,現在的處理可能簡單很多。

民主派群起反對引用《緊急法》,其中一個理據是會重挫本港經濟。不過葉國謙認為,香港受巨大摧殘已成事實,反問「宜家嘅股票唔係跌近咩?以現在嘅市面,宜家失業率唔係已經出現咗問題咩?」

除了經濟,《緊急法》亦惹來違反人權法的批評。《基本法》第三十九條訂明,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規定在港有效,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

葉國謙承認,《緊急法》必定受人權法挑戰,惟現時已設有上訴機制,而且中央政府早已表明有部分人權法並不適用於香港,所以不能照搬西方的人權法,但整體上,特區政府必須在「《基本法》提及、中央能夠接受的國際人權法」下立法。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 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此種限制不得與本條第一款規定抵觸。
《基本法》第三十九條

《緊急法》可在緊急或危害公安情況下對多方面施加限制,有人指示威者常用的通訊軟件Telegram、連登討論區等可成目標。葉國謙笑言,礙於行會成員身份,不便提出建議。

對於民主派批評《緊急法》會影響香港經濟,葉國謙反問「宜家嘅股票唔係跌緊咩?」(張浩維攝)

修例風波歷時八十多日仍未見曙光,林鄭已表明不會答允民間5大訴求,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理據是監警會已在工作,設立調查委員會並不適合,又指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非因部分警隊人士抗拒。不過《蘋果日報》之後公開一段林鄭與青年閉門會面錄音,可以清楚聽見林鄭曾表明警務處同事抗拒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特首辦事後回應指,林鄭的說話「屬事實陳述」,與特區政府的立場無關。

葉國謙指出,「警隊不同意,因此就唔成立」的說法非完全準確,而現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一定會影響警隊,則屬現實問題,「影響到警隊,會令成個止暴制亂呢方面冇人實施到,呢個更加大問題」,他承認警隊因素只是不成立調查委員會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