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批急立法不負責任 陳文敏:港府應參考紐西蘭判決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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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後《逃犯條例》飽受社會非議,民陣更指有過百萬人遊行反修例,警方則指有24萬人。
草案交付立法會大會二讀在即,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今日(11日)出席一個研討會時表示,政府在逾百萬人遊行反對修例後,仍不願意做更多諮詢,反而繼續將草案交付立法會審議,做法是不負責任。
他又指,紐西蘭法院最新案例中,以中國法院並非獨立運作,疑犯權利無法得到保障為由,推翻了中國的引渡申請,認為判決值得港府參考,並認真考慮是否要設立將港人送到內地受審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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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額外保障措施不足

陳文敏表示,對政府堅持不撤回方案感到可惜,因過百萬人遊行反映「明顯很多人擔心條例」,而政府本身亦認為有需要做更多遊說時,卻同時將草案交付立法會審議,他批評政府做法不負責任。

他又說,特首林鄭月娥亦承認很多人反對修例,即表示議題具爭議性,沒必要在社會期望更多諮詢時,急於通過草案。

他又指,政府提出的額外保障措施不足,因政府不願意放入法例當中,僅以行政聲明處理。他又提及今日紐西蘭法院作出最新判決,推翻中國提出的引渡,案件中,中國亦給予書面承諾,但紐西蘭法院仍覺得不足夠,且提出許多對中國刑事司法制度的憂慮,包括中國法院並非獨立、被告無法獲得律師代表、律師本身或亦受代表的案件牽連,這些都是內地法制現存重要問題,而就算在內地,酷刑逼供不合法,但現實上仍然存在。

法律界需繼續發聲

陳認為,紐西蘭的案例值得香港參考,港府應認真考慮是否還要設立機制,將香港人送到內地受審。他強調,香港法制原則屬無罪假定,如無法確保疑犯能夠獲得公平審訊,就不應該有機會讓疑犯被移動交。

他又批評「修例後移交個案會很少」的說法是自相矛盾,「一方面說很少,一方面又說有需要堵塞罪犯天堂的漏洞」,質疑修例到底是否有何迫切性。

他認為,法律界需繼續發聲,又希望政府和立法會能客觀、開心見誠地看最紐西蘭的最新案例,又呼籲政黨有責任反映民意,而非盲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