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社福界聯署需填機構 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用個人名義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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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極具爭議,引發周日民陣稱103萬人大遊行後,政府當晚宣布恢復周三立法會二讀,社會各界譴責政府漠視民意,多個界別發起聯署活動,並要求政府盡快撤回修訂草案。其中,社福界工作者亦發起《社福界發起6月12日罷工聲明》,讓各社福界所有同工聯署,並今(11日)晚在立法會外集會及留守至明日罷工,聯署名單至今日中午12時許,已有1521人簽署。
《聲明》要求社福界人士填上全名、職位,而機構一欄本來是必填項目,惟《聲明》指有部份機構開始打壓同工,故改為非必填,希望「同工請憑良心、勇氣去決定」是否要填寫機構。
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今日向機構人員發出通告回應聯署聲明,指近日網上發起《社福界發起6月12日罷工聲明》要求聯署人聯署時填報機構名稱。該會指尊重同工表達意見的自由,但按該會的憲章規定,該會要保持政治中立,不從事政治運動。因此,避免外間誤會該會從事政治運動,如果同工參與聯署,要以「個人名義」填寫機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