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梁美芬:修例方向不改 周浩鼎:修例有迫切性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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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承認洗黑錢,今日(29日)被判監29個月,繼續服刑。
有關殺人案觸發政府趕在7月前完成修訂《逃犯條例》,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判刑結果代表草案還有更多時間審議,但她強調,審議的方向不會因而改變,又強調會照樣在法案委員會上提出不同問題,包括在特首決定是否移交的把關上設定更高的門檻。
梁美芬表示,判刑比她原本預期長,代表草案還有更多時間審議,以陳同佳的29個月判刑計算,實質可能剩下10個月左右。
不過,她強調,不能純粹因為一個案件判決,而令審議的整個方向改變,又強調會照樣在法案委員會上提出不同問題,「睇下有冇空間可改善條例」,包括在特首決定是否移交的把關上,設定更高的門檻。
被問及對昨日遊行人數的看法時,梁美芬就強調,未必需要暫緩修例,但承認「遊行人數唔低」,放映市民憂慮,而政府對市民憂慮應該重視。
她又指,官員應該可以更加清楚地解說條例,「政府可需要再多些功夫,以市民明白的方式,詳細講解,哪些是嚴重罪行,哪些內容會執行引渡。」
協助死者家屬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判刑後修例仍然有迫切性,可用以達成台灣殺人犯移交,彰顯公義。他指,疑犯最快10月完成服刑,希望立法會方面可以盡快通過修例。
他又表示,法案委員會明日舉行第二次會議,他希望盡快及恰當地選出主席審議草案。
對於昨日反修例遊行人數眾多,他就表示,尊重聆聽市民意見是應當之舉,但仍希望希望盡快展開法案委員會工作,在開展審議的過程中提出意見,而非到現在,法案委員會主席都未能選出,他認為該情況對台灣殺人案家屬不公道。
至於泛民及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提出的多個替代方案,周浩鼎就指,大大小小的修改建議延長下去,會產生很多方案,強調法在案委員會上討論更加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