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案】判詞指公民抗命天真 法政匯思:印證政府漠視民意
法律界團體法政匯思今日(11日)發表首份香港法治報告,當中提及去年立法會選舉DQ候選人、金融時報高級編輯馬凱被拒工作簽證續期、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及懲教署缺乏獨立調查投訴機制等議題。
被問及前日公布的佔中案判詞中,法官被質疑滲入個人政治觀點,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表示,案件本身牽涉政治,法官發表看法無可厚非,動機未必是宣揚政見。至於法官形容各被告相信能以公民抗命逼使政府讓步,是「天真和不切實際」,李安然認為,該說法正反映了連法官亦認為政府不會聆聽民意。
雨傘運動期間任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今早於電台節目上質疑,法官在判詞中陳述法律觀點之外,亦發表個人政治觀點,包括指「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等人相信公民抗命能讓政府讓步的想法,是不設實際和天真」。
李安然出席法政匯思《香港法治報告2018》發佈會時表示,法官在處理政治案件時,作出與政治有關的評論無可厚非,未必是希望以法庭為平台將個人政見帶入社會。
但他認為,法官稱「戴耀廷等人相信公民抗命能讓政府讓步的想法是不設實際和天真」,無形中透露出另一信息,即法官亦不相信政府會聆聽民意,因如政府會聆聽民意,不可能對大規模公民抗命不為所動,而法官以「天真」形容公民抗命,正正反映法官對政府的評價。
另一名法政匯思召集人、美國執業律師Jason Y. Ng亦在同一場合補充指,西方社會中,法官亦會在判詞內加入一些人生經驗和個人看法,情況不奇怪。他解釋,司法機關不會期望法官是「零個人意見」或「零人生經驗」,因法治社會希望法官亦是合理、有常識和原則的人,並在判案中亦表現出這些特質;而外國任命法官時,亦會將不同種族、背景人士納入,因法官有個人特性,正是法庭原意。
對於外交部發聲明強調「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懲處」,李安然表示,目前案件尚未公布刑期,被告亦有機會上訴脫罪,外交部的聲明「無異於上級行政機關向地方法院施壓」,而外交部聲明中亦將佔領運動定性為「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有關說法會予人一種感覺,就是外交部在提醒法庭有關行為嚴重,需要判處重刑。他形容,外交部的做法「陷法庭於不義」,因倘終審判決在獨立判斷下,判處各人較重刑期,公眾會懷疑法庭是否受到外交部的影響。
他又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與律政司具維護法治角色,看到外交部聲明時,應出面表態明言任何影響法庭判決的言論都不恰當;而其沒有作出應對,則有失職之嫌。
今次報告是法政匯思成立以來首份法治報告,內容涵蓋法院和法律專業人員、警方和監獄、廉政公署、商界、傳媒和學術界等多方面。法政匯思蔡騏表示,近年政府官員對法治的字眼,經常有誤用,令社會對法治精神理解模糊,以為法治只是遵從法律。他強調,法政匯思希望透過報告指出,近年影響香港法治的事件,並提出建議,以此向社會解釋,法治精神包括平等、公義等更深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