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星島CEO蕭世和指誹謗收律師信 蘋果日報:公眾勿被轉移視線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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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部長黃坤明早前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接見香港傳媒高層訪京團,會面後身為團長的星島集團行政總裁蕭世和引述黃坤明指:「希望香港媒體唔好成為干擾內地嘅政治基地」,多間傳媒報道該番言論,但及後被更改和刪除。
事件被媒體廣泛報道後,蕭世和今早(19日)於《星島日報》刊登半版聲明,指《蘋果日報》於本周四(18日)的相關報道涉及誹謗,已採取法律行動要求對方撤回報道及道歉。
記協主席楊健興則表示,香港社會和新聞界都崇尚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容許發表言論和報道時有較闊空間,但蕭世和作為傳媒工作者,都不願意以包容態度面對自己認為是失實的報道,更以誹謗為名採取法律行動。他指,蕭的做法是「做了一個壞榜樣」,向社會發放有違傳媒價值的信息。
《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接受《香港01》查詢時表示,已收到對方律師信,暫時會交由律師處理,他又指,蕭世和事件中,社會大眾及輿論最關心的是,有傳媒報道蕭的言論後,報道被「抽起」,從而引申是香港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否受壓的擔憂,他表示,不希望有其他事情轉移公眾視線。

蕭世和指《蘋果日報》報道誹謗,向對方發律師信。(港澳辦圖片)

部分傳媒將蕭世和引述黃坤明言論的報道刪除後,有傳媒引述消息指,中聯辦曾致電傳媒高層,「提醒」他們與黃坤明的討論內容,只是「內部討論」,不能公開。

蕭世和昨日(18日)被問到有否收到中聯辦的相有關指示或要求時表示,「我不知道有」。他又指當日並沒有錯誤引述黃坤明的說法,目前或可能有其他行動,故不便再補充。被問到其他行動是否採取法律行動,他亦沒有回應。

不過,今日蕭就在《星島日報》刊登半版聲明,稱《蘋果日報》昨日的報道誹謗,採取法律行動要求對方撤回及道歉。翻查資料,可見《蘋果日報》網站及報章,當日發布多則有關報道,惟蕭的聲明中,沒有指明是哪篇報道涉及誹謗。

楊健興表示,因蕭的聲明沒有指明涉誹謗的報道內容,而對方亦採取法律行動,因此不便評論有關報道。不過他指,作為新聞工作者,原則上應該理解,如遇到有人認為報道有偏差,會希望透過溝通作修正等處理,而作為傳媒工作者,採取法律行動要求對方撤回報道,是不尋常做法。

楊健興又解釋,始終法律行動會對新聞工作者造成心理和財政上的困擾和壓力,「寫篇報道都隨時俾人告」。

他又指,近年對傳媒報道採取法律行動個案比過往更顯著,尤其前特首梁振英興訟,都會給予社會傳媒工作更加難做的感觀。

蕭世和今早(19日)於《星島日報》刊登半版聲明,指《蘋果日報》於本周四(18日)的相關報道涉及誹謗,已採取法律行動要求對方撤回報道及道歉。(羅國輝攝)
楊健興表示,蕭世和作為傳媒工作者,以法律行動要求《蘋果日報》撤回報道,是給社會一個「壞榜樣」。(資料圖片)
蕭世和(中左)會見黃坤明(中右)後,引述對方言論,但相關言論的報道,事後被發現遭刪除。(資料圖片/新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