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諸事町】無開會要罰錢?工聯會家規 缺席致流會罰3000元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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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早前提出立法會設停賽機制,被逐出會議的議員不准再出席相關會議,或者面臨罰款處分。勞工界何啟明透露,原來工聯會早已有類似罰款機制,不開會而導致流會的議員要罰款三千元,「衰」過一次的何啟明自言「抵罰」。
這個不成文規定源自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何啟明稱,王國興不喜拉布令會議流會,所以提出工聯會應身先士卒,在黨內設罰款機制,懲罰不負責任的黨員,缺席導致流會一次罰三千元,款項會捐出去。
何啟明笑言自己被罰過一次,當時因為在立法會大樓十樓接受訪問,期間大會響起點算人數鐘聲,直至響了超過十三分鐘,他才趕下去會議廳,但已經太遲,他承認是「抵罰」,陸頌雄亦都被罰過。
除了大會,立法會年中召開不少大大少少的委員會會議,稍一不慎豈不是很容易「中招」?何啟明解釋,罰款機制只限大會,委員會會議不計數,而且事先「備案」的話可避過一劫。哦,即無故缺席大會,才會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