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指去年區會補選已有確認書 批令政治權利倒退
《香港01》日前率先報道對港獨及自決派「落閘」的確認書制度已悄悄在去年及今年的兩次區議會補選中實施,香港眾志黃之鋒等自決派在2019區選勢被「DQ」;今日再有報道指2019年區選將引入確認書,令DQ傳聞更囂塵上。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指確認書制度並非新事,在去年中西區區議會補選已引入。
區諾軒批評做法令本港政治權利和制度倒退,又擔心他日主張結束一黨專攻的候選人亦會被取消資格。
因香港眾志周庭被取消參選而補上代表民主派參加補選的區諾軒表示,確認書制度並非新事,在去年中西區區議會補選已引入。
區諾軒批評做法令本港政治權利和制度倒退,他指根據過往的選舉例子,有否簽署確認書亦不是決定性理據,他擔心影響選舉生態,因區議會選舉要求準候選人長期服務一個社區,若參選人在整個備選過程不知自己能否入閘,做法令選舉不公平。
他又擔心他日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的候選人亦會被取消資格。他要求政府把提名諮詢委員會變成常設形式,讓參選人隨時知道自己是否合符參選資格。
就區議會選舉是否要簽確認書,新民黨葉劉淑儀引述立法會條例第40(1)(b)和區議會條例34(1)(b),參選人的提名表格載有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聲明,才會獲有效提名為候選人,而且近年和即將舉行東區佳曉的區議會補選都已推出聲明書,所以將來都會有確認書制度,而且是完全合法。至於如何確認聲明獲接納,她則指要交由選舉主任決定。
經民聯梁美芬表示,立法會及區議會參選資格的要求應該一致。她指,有關確認候選人參選資格的問題,大家都在法律上作過分析,她認為,確認書可以是其中一種形式,而過往幾次選舉,都有候選人或政團超出基本法一國兩制底線,她相信區議會選舉時,應採用相同標準,沿用確認書。她建議,未來區議會訂立制定一套清晰選舉指引,說明何種情況下會不符合參選資格,同時在現有法例基礎上有所修訂,她認為,做法對所有參選人士都有好處,有關人士和政黨,也能夠根據新的選舉指引,修正黨綱和政治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