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書制度延伸至區選 蔡子強:勢阻黃之鋒政途
選舉管理委員會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起,引入確認書制度,及後有多名宣揚港獨或自決的參選人被拒「入閘」。當政界關注明年的區議會選舉會否「照辦煮碗」,《香港01》發現,選管會早於去年及今年的兩次區議會補選,已引入確認書制度。有學者坦言,在區議會選舉引入確認書制度,最受影響的將會是主張民主自決的香港眾志,相信創黨秘書長黃之鋒會是「重點招呼對象」。
確認書制度起始於2016年9月立法會選舉,選管會當時指「有責任向參選人清楚說明提名表格內的聲明中所指有關《基本法》的條文,亦有責任協助選舉主任行使法例賦予的權力以履行其職責,執行提名程序,並確保所有參選人充分明白法例的要求,並且在這個情況下真誠地簽署提名表格內的聲明」。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坦言,參選人是否簽署確認書,或會影響選舉主任決定是否批准其參選。
該年的立法會選舉及今年的立法會補選,有8名參選人被指並非真心及真誠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遭取消參選資格,但部分如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曾簽署確認書,仍不獲入閘,相反所有泛民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均沒有簽署確認書,仍獲「放行」。
明年區議會選舉,多個地區組織均有意參選,但它們能否入閘,似乎要過確認書一關。《香港01》記者發現,去年中西區區議會補選以及今年中即將舉行的東區區議會補選,候選人均獲提供確認書簽署,示明會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相關表格與立法會選舉的確認書模式一樣,當中列明參選人需擁護《基本法》第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一百五十九(四)條,即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亦是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基本法》修改不得同中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
《香港01》記者翻查《區議會條例》,參選人與立法會選舉參選人一樣,需簽署聲明,示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坦言,確認書對眾志的影響尤其大,而現時於南區海怡西服務、銳意挑戰現任新民黨陳家珮的黃之鋒「好明顯是政府招呼對象」,相信區議會選舉提名期會引起爭議。他認為中央及香港特區對黃之鋒顧忌非常大,因他有國際知名度及影響力,一旦當選區議員,便有機會參選立法會超級區議會,否則早前不會以眾志黨綱為由,取消周庭參選人資格。至於曾兩度參選立法會選舉均被取消資格、現任沙田區議員陳國強,蔡子強認為也會有延伸影響,預料他參選區議會機會亦成疑問。
他批評確認書是個「黑箱」,透明度非常低,簽署與否與能否成為候選人沒必然關係,情況令人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