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冀一年內落實社區調解先導計劃 逐步擴展至處理商業糾紛

林定國冀一年內落實社區調解先導計劃 逐步擴展至處理商業糾紛
撰文:黎詠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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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期望一年內落實施政報告中提出的「社區調解先導計劃」的部分工作,並會逐步擴展,處理日常商業糾紛。

林定國早前已表示,希望透過先導計劃調解社區日常糾紛,例如樓上樓下漏水、噪音等民生爭議,「唔使吓吓都法庭見」,指上法庭既費時失事、傷感情、亦會造成心理壓力和法律費用。最終目標是每宗民事商業案件、每一單不應有例外,應用調解嘗試先解決。

林定國。(梁鵬威攝)
林定國。(梁鵬威攝)

林定國接受港台節目《盤點政策》訪問時表示,未來所有政府合約,都會加入一個普遍性政策條款,就是「調解為先」,希望以身作則,起帶頭作用,推動私人機構多用調解方法解決糾紛。他表示,香港完善的法律制度是發展國際商貿的重要元素,司法環境與金融、貿易、航運、創科業息息相關,亦離不開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支撐及保障,才能成事。

林定國又說香港的普通法制度是「一國兩制」下的重要特色,有助加強香港作為「超級聯絡人」、「超級增值人」和「世界級跳板」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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