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24|議員、選委倡境外投票 或允選舉前兩周提早投票

撰文: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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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施政報告10月16日出爐,由12名選委及13名立法會議員組成的「內地港人投票便利關注組」今日(19日)建議容許境外投票,讓選舉日無暇投票的選民,提前一至兩周到香港駐當地辦事處投票,或郵寄選票投票,先在北京、上海和大灣區9個城市試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早前已表明,現行選舉法例只適用於在香港選舉,三個邊境投票站均設於香港一方,不存在境外投票的問題。

9月19日,「內地港人投票便利關注組」發表施政報告建議書,倡容許境外投票。圖右為關注組發起人黃炳逢。(何夏怡攝)

倡內地港人電子、郵寄投票 或選前兩周提早投票

本身是選委會委員的「內地港人投票便利關注組」發起人黃炳逢提出多項投票便利措施,包括內地港人可以在選舉日於政府指定的電子平台投票,若選舉日無暇在港投票,亦可提前一至兩周到香港選舉事務處指定地點預先投票,或者到香港駐當地辦事處領取選票,再郵寄到港投票。

9月19日,「內地港人投票便利關注組」發表施政報告建議書,倡容許境外投票。(何夏怡攝)

冀北京、上海和大灣區9個城市試行

黃炳逢建議設立「內地港人選民登記冊」,先在北京、上海和大灣區9個城市試行投票便利措施,方便特定內地港人團體,如在內地工作的公務員、香港公營機構駐內地僱員、內地港人團體選委,獲取經驗後再擴展至其他城市或對象。

9月19日,「內地港人投票便利關注組」發表施政報告建議書,倡容許境外投票。圖中為關注組發起人黃炳逢。(何夏怡攝)

人臉識別、指紋核實身份防選舉舞弊

至於核查內地港人選民身份及防止舞弊的問題,黃炳逢表示,人臉識別、指紋核實技術成熟,相信可盡量降低風險;至於兩地法律問題,他認為香港要與中央進一步協商,相信可以解決。

9月19日,「內地港人投票便利關注組」發表施政報告建議書,倡容許境外投票。圖左為勞聯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林振昇。(何夏怡攝)

倡放寬「通常在港居住」規定 鄧飛:不符政治倫理

現時法例規定選民須「通常在香港居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解釋主要為確保投票的選民與其所屬的地方選區有聯繫,若選民只是因事暫住或生活,又與香港保持一定聯繫,同時能提供主要居所,其選民身分不受影響。

關注組成員、勞聯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希望放寬規定,如提供在港親戚住址也可接受。另一名成員、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鄧飛認為,政府在選舉資格中要求選民「通常在香港居住」,有違基本法賦予香港永久居民的選舉權,「佢係有三粒星嘅永久身份證人士,所以有投票權,並唔係因為佢嘅永久居民身份,再加上額外條件『常住地址』,先可以投票。若果提供唔到常住地址,取消選舉資格,不符合政治倫理。」

9月19日,「內地港人投票便利關注組」發表施政報告建議書,倡容許境外投票。左一為教聯會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鄧飛。(何夏怡攝)

鄧飛又指,政府現時為內地港人提供多種公共服務,如特區護照、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內地養老計劃,認為應為內地港人提供投票便利,直言「事在人為,最重要是研究清楚,越快解決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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