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房屋供不應求 林筱魯:急遽高標準取締劏房 難免有人要瞓街
政府去年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小組將於下月提交報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林筱魯今(23日)就取締方法提出建議,包括有序地取締劣質劏房;維持過渡性房屋數量作為短、中期穩定措施;清晰界定過渡房屋功能;及做好全面的數據蒐集和跟進調查工作。
林筱魯擔心,若政府將合規格劏房定於較大面積,一次過淘汰大量劏房,但沒有一定數量的過渡性房屋供應,將有大量人受影響,「好難免就有人要瞓街。」
林筱魯委託社會政策研究有限公司於5至6月進行調查,以面對面形式訪問354名18歲或以上,分別來自深水埗、黃大仙、荃灣等共14個過渡性房屋項目的住戶,了解他們在入住前、入住後的轉變,及租約期滿後的後續去向。
調查指入住過渡性房屋後整體滿意度達八成
調查結果顯示,在入住過渡性房屋前,有超過74%受訪者居住在劏房、板間房等不適切居所,平均居住年期為6.6年。在面積方面,逾72%居住於200平方呎以下的單位。在租金方面,逾25%表示感受到相當大及非常大程度的租金壓力,有超過63%表示,租金佔家庭總開支31至50%,有5.1%更表示,租金佔家庭總開支超過一半。
而居住在過渡性房屋後,超過八成受訪者認為房間環境、基本設施、住宅安全等方面均得以改善。至於經濟狀況方面,近69%受訪者表示有稍微、中等或相當大程度的改善。整體而言,81%受訪者對居住在過渡性房屋表示滿意或非常滿意。
近五成受訪者憂重返劏房 倡延長過渡性房屋居住期限
在輪候公屋的年期方面,近四成半受訪者現時的申請年期介乎5年至少於10年。當被問及居住期限完結後最大機會搬往的兩類房屋類型,逾六成受訪者認為會獲派公屋,有近五成受訪者則認為會搬回不適切居所。至於對未來居住狀況的期望方面,超過九成半受訪者期望盡快獲得公屋分配、延長過渡性房屋居住期限、增加租金津貼和獲原地區安置。
林筱魯表示,調查反映不適切居所仍有一定需求。而目前未知取締後剩餘劏房數目,業主維修期間又能否在短期內消化所有受影響住戶的需求。加上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的居住年期屆滿等不確定性,居民到底「何去何從?」林筱魯指從居民角度出發,此情況相當不安。
一次過大量取締不合規劏房 需求將超出供應以萬計
他整合《長遠房屋策略》2023年周年進度報告及2021年3月「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報告後,以中位數推算,將每年需求增長、受重建影響的住戶數目,以及他認為必先取締的不合規單位如潛建、天台屋等數據結合,有合共近5.4萬的單位需求,與平均每年可供應的2.84萬公屋單位相比,需求超出逾2.55萬個單位。他相信在「解決劏房問題」工作報告出爐後,若政府以7或12平方米作為取締標準,公營房屋求過於供的問題將更趨嚴重。「若我哋急於求成以高標準取締劏房,好難免就有人要瞓街。」而政府設定在2026至27年度把輪候公屋時間降至4.5年的目標,也難免受到衝擊。
倡有序取締劣質劏房 維持足夠的過渡房屋數量
有見及此,林筱魯建議政府有序地取締劣質劏房,訂立標準保留一定比例劏房。他亦指,維持足夠的過渡房屋數量,是必要的短、中期穩定措施。他認為政府在解決劏房問題時應做好全面而到位的數據蒐集,包括入屋檢視,減低推算的誤差,以詳細了解住户及劏房的內部情況。「百分之一嘅偏差,已經有成千個單位,喺執行規定下所受到衝擊,唔係我哋社會承受得起嘅狀況。」他建議政府應優先取締不合法規的劏房,包括位於工廠大廈、天台屋或寮屋等僭建單位及床位。
倡清晰界定過渡房屋功能
他亦關注過渡性房屋和簡約公屋的客源與「市場」明顯重疊。為避免耗損寶貴的房屋資源,他建議政府清晰定位,有效調配,才能避免功能重疊,把資源用得其所,才能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整體效益。政府應適時進行檢討,包括甲、乙類住戶比例,與及項目的延續性,以更大彈性容納更多居於惡劣環境的住戶,也讓住戶免受不知何去何從的焦慮。
劏房註冊登記比例偏低 林筱魯質疑執行力度不足
實施兩年的劏房註冊登記制度,登記比例只得約四成,被問及制度是否必要及應否加大罰則,甚至強制填表。林筱魯表示在擁有全面註冊制度下,AR3的回收率仍偏低,質疑執行、管理力度不足,就算將罰則提高亦不能確保有足夠的資源和人手執管。他以目前7,000個潛建的工廠大廈單位為例,罰則不低卻未能執管此類「顯而易見」的問題。他期望政府在工作報告一併提出相關的政策方向和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