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張欣宇:口誅筆伐消委會不公道 事前15字回應錯過澄清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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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樽裝水「農夫山泉」被消委會指溴酸鹽含量達到歐盟對「天然礦泉水」標準上限,「農夫山泉」發律師信反駁產品屬「飲用天然水」,非「天然礦泉水」。消委會今天(18日)對測試引起誤會致歉,並將「農夫山泉」獨立分類為「飲用天然水」。

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今天(18日)在《香港01》專欄撰文說,消委會的測試一視同仁,並無偏頗,加上公開測試報告前,「農夫山泉」的15字回應簡略和官式,錯失澄清的機會。按歐盟標準分為「一般飲用水」、「泉水」和「礦泉水」,縱消委會的分類有不嚴謹之處,但若就此對消委會口誅筆伐,絕不公道。

消委會在最新一期《選擇》月刊測試30款樽裝水。(夏家朗攝)
張欣宇說,消委會的測試方法對所有產品一視同仁,就同一類別的產品均採用同一測試標準,並無偏頗。(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張欣宇:消委會的分類有不嚴謹之處

張欣宇以《欣宇識條鐵|飲用水、泉水和礦泉水,農夫山泉係乜水?》為題在《香港01》專欄撰文,提到根據歐盟的分類,可直接飲用的食水被劃分為一般飲用水(ordinary drinking water)、泉水(spring water)和礦泉水(natural mineral water)三類,當中「天然礦泉水」標準最為嚴格。消委會在報告中將所有產品分為兩大類別:「天然礦泉水」以及「蒸餾水及純淨水」,「農夫山泉」的產品在消委會的報告中被歸類為「天然礦泉水」,然而該產品從官網介紹到包裝名稱,並未自稱為「天然礦泉水」,因此,按照歐盟標準,「農夫山泉」既不屬於「天然礦泉水」,亦不屬於「蒸餾水及純淨水」,消委會的分類方法不嚴謹。

「農夫山泉」的回應甚為簡略、甚至是官式,白白錯失澄清事實和介紹產品定位的機會。實在有「遲來的緊張」之感,企業公關的最初應對明顯不足。
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

事前僅以15字簡略官式回應報告 錯失澄清機會

但張欣宇說,消委會的測試方法對所有產品一視同仁,就同一類別的產品均採用同一測試標準,並無偏頗,也未顯示出針對特定品牌的意圖。公開報告前,消委會曾向參與測試的廠商尋求回應,張欣宇形容「農夫山泉」當時的回應甚為簡略、甚至是官式,僅以15字表示「公司嚴於律己,致力提供安全的產品」,白白錯失了一個澄清事實和介紹自身產品定位的機會。反之「農夫山泉」在測試報告公開及出現媒體報道後,才大舉反駁,甚至出動律師信,實在有「遲來的緊張」之感,企業公關的最初應對明顯不足。

農夫山泉。(vcg)
在這個敏感的時代,我們更應該以理性和冷靜的態度來看待事件,讓真相和透明度成為解決紛爭的基石。
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

張欣宇:口誅筆伐消委會或質疑動機 絕不公道

張欣宇說,消委會的報告雖有不嚴謹之處,但並無刻意誤導的意圖,消委會澄清是其應盡的責任,「但倘若就此便對消委會口誅筆伐,甚至質疑其動機,同樣絕不公道。」他說消委會的中立性和堅持原則,是社會需要共同維護的重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