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8日52.5小時火速密集審議 林定國:爭人好耐自然有精力
撰文:李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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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周二(19日)三讀通過,統計草案委員會及大會二讀三讀審議時間,共花了8天、約52.5小時。面對密集的審議工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其實人好奇怪,我自己感覺呢,當你做一樣嘢好緊要好有意思,爭人好耐,自然有精力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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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接受《香港01》訪問時,被問到立法過程中的困難和難忘經歷,如何保持精神時說,不會形容過程「困難」,因為有點負面,但承認一定有挑戰,因為法律本身條文多,涵蓋範圍廣泛,要好努力確保草擬法律依據原則,落實有效之餘,亦要同時合理保障到人權,坦言如何平衡是不容易,要參考外國例子。林定國說,既然立法這樣重要,政府好願意接受挑戰,並靠「爭人嘢」感覺保持精神。
其實人好奇怪,我自己感覺呢,當你做一樣嘢好緊要好有意思,爭人好耐,自然有精力完成工作。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補充時重提「甜酸苦辣」論,指通過法例讓香港有更多保障,感到好興奮,26年未交的功課「終於交咗,一身鬆晒」。他回憶說立法過程辛苦,好多同事通宵達旦,但強調值得,而面對議員的提問,亦自然聚精會神。
當你留意到每個問題,都要你去答嘅時候,就自然會聚精會神,完成立後就會有放鬆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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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修正案需要校對 已比平時快一倍刊憲
條例草案今日(23日)刊憲,行政長官李家超常提到「早得一日得一日」立法,但令人疑惑的是,條例草案通過後為何不即時刊憲。林定國解釋說,星期二條例草案通過,正常要到下星期五才刊憲,但今次是在今個星期六完成,比平時不止快一倍。他說,同事都要好快速、好辛苦地,將91條修正案內容融入條例,並要調整數字次序,再做校對,完成校對的成品要由行政長官簽名確認無問題,再交去印,過程嚴謹,完全符合「早一日得一日」的大原則。
「咁我哋係用嘅時間係比一般程序呢,係早咗一倍有多,係用三四日嘅時間,而唔係用十日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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