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中國如約實現小康目標GDP該如何定?

撰文: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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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兩會」召開在即,2020年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預期目標設不設、怎麼設,成為各界討論熱點。這個問題之所以受關注,主要是因為: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中國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另一方面,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有一些既定目標要實現。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和民生銀行研究員李洪俠在中國21世紀經濟報道撰文分析2020年中國能否如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小康社會目標是可變的

首先,文章詳細解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對GDP增長的要求。

2002年召開的中共十六大指出,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準,要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準的小康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是:在優化結構和提高效益的基礎上,國內生產總值到2020年力爭比2000年翻兩番,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明顯增強。按不變價GDP增速算,2019年GDP已經達到2000年的5.16倍,已提前超額完成目標。

2007年召開的十七大指出,要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增強發展協調性,努力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轉變發展方式取得重大進展,在優化結構、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護環境的基礎上,實現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兩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加完善。按不變價人均GDP算,2019年已經達到2000年的4.64倍,也已提前超額完成目標。

2012年召開的十八大指出,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重大進展,在發展平衡性、協調性、可持續性明顯增強的基礎上,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按不變價GDP計算,2019年是2010年的1.89倍,2020年需要增長5.6%,才能達到翻一番目標。

與此類似,按照2016年制定的「十三五」規劃,2016年至2020年GDP年均增長預期目標為6.5%,2019年已達2016年的1.37倍,實現目標需要2020年增長6%。

2019年3月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圖為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吿。(AFP)

文章認為,綜觀十六大以來歷次黨代會和「十三五」規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是一個一成不變的目標,更不是隻有GDP一個指標,而是隨著形勢變化不斷升級完善的,包括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生態等多領域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態。如果將十六大最初設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稱為1.0版,那麼十七大、十八大目標則分別為2.0版和3.0版,三個版本要求越來越高。目前看,雖然與3.0版提出的GDP目標相比還略有差距,但是1.0版和2.0版的目標都已經提前超額實現。

從高速發展轉向高質量發展新階段,要求不能簡單追求高速增長。在2017年召開的十九大中,沒有就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出新的更高的GDP量化目標,而是增加了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的新要求。

兩年多來,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方面,相關工作持續推進,金融領域服務實體經濟和防風險能力也有持續增強。精準脫貧方面,按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到2020年實現現行標準下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農村貧困人口從2012年底的9,899萬人減少到2019年底的551萬人,貧困縣從832個減少到2020年的52個,相當於每年減少1,335萬貧困人口和111個貧困縣,按此速度,2020年可以實現脫貧攻堅目標。污染防治方面,主要污染物排放前幾年都超額完成目標,2020年壓力也不大。

2020年GDP如何定?

文章指出,30年來,中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吿設定經濟增長目標有四種方法:一是數值法,30年中有9年將經濟增長目標設定為一個具體數值,分別為1990年至1993年國民生產總值(GNP)增長目標定於一個數值,1994年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目標定於一個數值。此後1996年至1998年、2012年又將GDP增長目標定於一個具體數值。二是小區間法,1995年後出現3次區間目標,區間幅度為0.5-1個百分點:1995年為8%-9%,2016年為6.5%-7%,2019年為6%-6.5%。三是波動法,即1999年及以後,共15年將GDP增長目標設為某一具體數值左右的表述形式,如1999年為經濟增長預期為7%左右,2003-2011、2013-2015、2017-2018年也都設定了類似目標。四是省略法,如2000年-2002年連續3年沒有設定GDP增長目標。

可見,中國政府工作報吿設定GDP增長目標,是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的安排,並沒有固定的要求。

2020年,疫情對經濟構成了前所未有的衝擊,一季度中國GDP下降6.8%,全球經濟出現衰退幾乎確定無疑。更重要的是,疫情仍在全球快速蔓延,何時控制住、何時結束,對經濟將造成多大影響,是未來最大的不確定性。

文章認為,在1.0版和2.0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增長目標基本實現的情況下,加上疫情對經濟前所未有的衝擊和持續蔓延態勢,再簡單固守8年前設定的目標,既沒有必要性,也不夠實事求是。文章建議,需要充分考慮疫情發展和影響可能出現的各種情形,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可能和風險容忍度,做出大區間的目標設計,既守住經濟社會發展必需的底線,也防止政策力度過大帶來的副作用,還囊括可能出現的形勢不確定性。

因此,中國2020年經濟增長目標的設定,不必拘泥於前期設定的小康社會具體目標。文章建議,GDP預期增長目標設定為一個大區間,如3%-5%。需要說明的是,即使全年GDP增速低於5%,只要就業、物價和槓桿率穩定,三大攻堅戰任務和小康社會其他方面進展良好,就不會影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