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禮離婚】牧師見證 放手讓他幸福 見證離別也能愛

撰文:余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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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是梁惠敏和前夫阿軒的結婚紀念日,13年後,他們選擇同一日舉行離婚儀式。

結婚和離婚儀式上,都有宣讀誓詞和交換戒指的環節,但已成顛倒,二人重新交換當年為對方套上的戒指,換回刻有自己名字的戒指,寓意告別後,重新找回自己,找回幸福。

前夫那枚戒指太大,惠敏戴不到。她另外買一枚戒指給自己,戒指代表給自己愛的承諾,自己就是自己的另一半。離婚後,惠敏說,她比前夫更難捨這段關係,但欣然放手後,她得著更多愛的能力。

惠敏拿著刻有自己名字的戒指,她另外買了一枚戒指,戴在手上,承諾自己一生一世陪伴自己。(葉璋時攝)

儀式之重要 離別之重要

王美鳳牧師說她人生中,總共主持過180場結婚儀式;但離婚儀式,她倒是第一次主持,經驗特殊。她從前最常見證婚禮儀式上,一對新人無比快活;這場離婚儀式上,她卻感受到「很Powerful」的百感交集。

「離別是傷感的,但賓客和我,更多是百感交集。他們二人決定分開,勇敢面對分開,祝福對方過新生活。有人哭,有人感動,也有人獲得力量。」王牧師說她一開始,也像其他賓客,大惑不解,既然能開心分手,沒有憎恨怨懟,為什麼不嘗試努力Work out?

連主流教會也未必接受到這種儀式,王牧師則用天國的價值觀衡量,不以世俗關係規限。「如果用夫妻關係維繫,處理不到,活不出真正的幸福,但一分開,關係轉化為比朋友再多一點獨特性,反而才可Work下去。」

惠敏與王美鳳牧師成為了莫逆之交,喜歡分享信仰、靈性及女性話題,惠敏的離婚儀式由王牧師主持。(葉璋時攝)

惠敏說,許多人並不理解「離婚儀式」這件事,她家人也沒有出席離婚儀式,他們同樣大惑不解,離婚不是上律師樓簽字就行嗎?為什麼做場儀式,讓外人都看在眼裡?惠敏覺得,讓別人見證這件事是重要的:「離婚後,感受到痛之中有祝福,想在公開場合分享,原來分開不代表『斬纜』,愛可以好寬廣。」

他們的離婚禮,選了在九龍佑寧堂教堂旁的小咖啡室舉行,空間親密,像家,讓朋友親人聚在一起,唱歌、進餐,看著二人宣告離別。惠敏好記得,在儀式上,前夫讀出寫給她的信,有這麼一句「想要幸福,要學習勇敢地做回自己」。

惠敏有哭,她愛丈夫,所以當天情緒激動,平素冷靜的丈夫也流下不少眼淚。他們還有唱《Perhaps Love》、《足印》,《足印》在他們婚禮上也唱過,離婚再唱,但意義不再相同。

「愛不是捉緊手中,反而放手,讓大家做回自己。」惠敏說。

惠敏與前夫拖手的照片,是用來邀請朋友參與他們離婚儀式的照片。(受訪者提供)
惠敏與丈夫同遊波蘭時買的耶穌像,他們作為基督徒,以此作為二人的信物。(葉璋時攝)

哭之重要 一個人之重要

惠敏27歲與阿軒結婚,有部分願望為了逃離原生家庭,從一個家庭跳到另一個家庭,也因為前夫對她毫無保留地愛、遷就。當一說要分道揚鑣,她接受不了它所觸及內心的恐懼與孤獨。

離婚後三、四年間,惠敏做得最多就是哭。「任何一種哭都試過,啜泣、不動聲色地流兩行淚、悽涼地大哭。我容讓自己奢侈地哭許多遍。」前夫搬離他們共建的家,惠敏一個人住,她陪著自己哭許多遍,抱著自己,安慰自己。明明白白地感受,我是孤單的,我是不快樂。

「前夫擔當我生命中大部分的角色,我太依賴他,包括經濟、情感,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工作伙伴,你連平時鬧脾氣也向他鬧,一旦分手,撼動了我埋藏的恐懼和孤獨。」離婚時,惠敏快四十歲,她有過一陣恐慌,沒有信心找到另一個令自己安心的人了,她甚至形容前夫是某種穩陣的信仰。

「這份傷痛給我最大的學習是,眼淚中是有溫柔,我懂得安慰自己,我不離棄自己。」惠敏有文化研究的學術背景,她見著許多社會價值倒影在自己身上,包括一生一世是什麼?愛和浪漫是什麼?而她又如何被傳統家庭觀影響自己的婚姻觀等等;連她的恐懼也帶有社會普遍性,社會同樣沒有給予空間,讓每一個人培養自愛。

現從事身心靈舒緩導引工作的惠敏坦言:「一生一世不再是我最concern,我最concern是現在是否快樂。」(葉璋時攝)

自愛之必要 自由之必要

惠敏在二十多歲時,對婚姻憧憬與社會投射的幻象一樣,他們的婚姻辦得非常盛大,人人都前來快樂道賀。「當年的承諾並不成熟。我們要臨近四十歲,生命可以承擔到重量,才覺得離婚儀式上所下的承諾、別人的祝福,更為實在。」就像牧師說的那種弔詭,離別反而成就了一種聯繫。

離婚後的一段好長的日子,惠敏學習自己一個生活,找份穩定的兼職養活自己,重新建立自己的朋友圈,肯定自己也有很好的工作意念。惠敏與前夫仍是朋友,在失落時,她打電話給他,他聆聽她,但不可以留在她的枕邊陪伴,他們新關係的界線定得分明。而家庭與家庭之間的關係,比從前更親密。有的親戚對他們的稱謂依舊沒變,改不了口,有的親友看待他們如同從前,也有的親友依舊大惑不解。

訪問當天,惠敏快樂地說起,前天,她在上環上完課,穿一條紅色裙子,化了妝,快活地在大街散步,男性朋友打來,叫她去火炭晚餐,她不願意,說:「我今晚好靚,想在大街散發魅力,然後看場電影。」她知道自己那刻的狀態,不需要一個男朋友來陪她,「那種很清楚自己的感覺,很愛自己的感覺,很幸福。」

惠敏想到,離婚不是禍事,反而是福事,她在這三年間轉化得更美麗和實在。(葉璋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