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父母挖出死亡12年女兒屍骨 以8萬元之價售出配「冥婚」
內地部分地區仍然流傳冥婚(亦稱陰婚)的民間習俗,通俗來說就是為死去的人找配偶,惹來爭議不斷。
據內媒報道,河北黃驊市市民李清山早前反映其兄弟李清風的妻子康菲菲的墳墓深夜被人盜挖,屍骨及陪葬的「三金」下落不明。
警方介入偵查發現,原來正是康菲菲的親生父母把去世12年的女兒的墓挖開,將其屍骨以8萬元人民幣之價賣予別人配了冥婚。
雖然事件令人不寒而慄,但據康女的父母自述,他們之所以取走女兒屍骨,只是為了給女兒配冥婚,找個好歸宿,等過年過節時有人為她燒燒紙,並承認收了男家一方8萬元彩禮錢,稱這些錢待女兒「出嫁」時會回過去。
據指,當他們打開棺材時,發現女兒衣服還完好無缺,下葬時扎的小辮也保持着,只是皮膚和身上的肉都已不見了,僅剩下骨頭。二人於是用被褥子把屍骨兜起,之後回填墳墓,專門按當地風俗放了一個大紅蘿蔔,因為「一個蘿蔔一個坑」,不能讓棺材空着。
而所謂「三金」,即指兩個金耳環、一條金項鍊和一個金手鐲,由於由於飽經歲月的滄桑,其顏色已變得黯淡無光,且夾雜毛髮及泥土,康女父母則把它們裝在一個紅色膠袋中,並指這些應歸娘家所得,但他們不會要,會作為嫁妝給女兒陪葬。
至於康女父母要為死去的女兒配冥婚的原因也令人心酸。原來,康女12年前在婆家喝農藥自殺,康家認定女兒是受了委屈才非正常死亡。兩家人雖然一直就死因各執己見,但對康女墳墓未有影響。
直到12年後,康家發現男方祖墳被遷走,只剩下女兒的「孤墳」留在了原處,並認為是李家拋棄了女兒,心痛之下故打算「遷墳」為女兒找個好歸宿,才有了冥婚一事。
日前,警方表示由於康家是康菲菲的直系親屬,有血緣關係且有權取走其屍骨,故事件不算盜竊。
不過康菲菲的丈夫李清風對此很不滿,強調康女埋在他家的祖墳中,他們又結了婚,死後要合葬在一起,如果娘家人盜走不算盜竊的話,那是否意味着他們「今天高興就今天盜一次,過幾年高興就再盜一次,盜一次賣一次」。
而李清風的父親李衛軍也批評:「他們娘家人半夜偷走了我兒媳婦的屍骨,不僅侮辱了我的兒媳婦,也侮辱了我們這些活著的人。」
據《刑法》規定,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者可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近親屬「遷墳」卻鮮有受到追究,原因是法律對於配冥婚,以及對屍體的所有權沒有明確的規定。
法律界對此也意見不一,有律師向內媒表示,如屍骨被約定埋在婆家一邊,那合法佔有者就是婆家,未經婆家人同意掘走屍骨就屬於盜竊。而「三金」是雙方約定下葬時隨死者入葬,佔有權應與屍骨保持一致。不過亦有律師認為,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姻親關係隨着女方離世便消失,那麼屍體管理權就歸屬於有血緣關係的父母。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