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司申請「武大郎」商標被拒 知識產權局解釋:他是中國烈士

撰文:彭琤琳
出版:更新:

近日有內地網民爆料稱,一間公司申請「武大郎」商標遭拒絕,全因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武大郎是中國烈士,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事件在微博引起熱議,有人不禁提出疑問,武大郎不是施耐庵小說《水滸傳》中的一個角色嗎?為甚麼一個虛擬人物會成為革命烈士?

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武大郎」商標申請。(網上圖片)

綜合內媒報道,網上流傳的圖片顯示,在一份蓋有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審查業務章的「商標駁回通知書」上,某公司去年7月申請註冊「武大郎」作為商標,被該局拒絕。

通知書於在本月7日發出,上面寫道,「經審查,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8)項、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局決定駁回上述商標註冊申請,理由如下:『武大郎』為我國烈士,用作商標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通知書還稱,商標註冊申請人如果對本駁回決定不服,可以在限定時間內申請複審。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14日證實,這份網傳文件屬真實,確有此事。而申請該商標的代理申報公司其後回應稱,在官方資料庫「中華英烈網」中,確實有一位與武大郎同名的烈士,但駁回文件已被商標局收回,對方稱會重新下發審查意見。

武大郎是小说《水滸傳》和《金瓶梅》人物。他是武松的哥哥,潘金蓮的丈夫。(电影《潘金蓮之前世今生》截图)

在內地,除了《商標法》外,《英雄烈士保護法》也有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不過有網民在查詢後發現,在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旗下的中國商標網中,申請「武大郎」相關商標的共有73個,其申請類別也是多種多樣,不少含有「武大郎」字眼的商標也成功註冊。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