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自殺】女友無力還債欲求死 廣州男助其割腕變罪犯判監10年
據《廣州日報》周四(9日)報道,三年前廣州一名黃姓男子答應女友幫其自殺的請求,曾購買藥物、水果刀等工具,接二連三變換「自殺」方式:喂藥、捂鼻、兩次割腕,致女友失血性休克死亡。
當地法院其後判決黃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黃某不服上訴,惟二審後仍然維持原判。
兩次幫女友割腕致其失血死亡
報道稱,案件發生在2016年12月12日,年逾40歲的黃某在其住所內發現,女朋友袁某因無法償還債項而開煤氣自殺,遂開車送袁某到醫院救治。但送院途中袁某請求黃某幫助其完成自殺行為,於是黃某沒有將袁某送院,而是先購買藥物給袁某服用,後又購買水果刀、水桶、手套等工具提供給袁某自殺。
事發當晚21時左右,黃某持水果刀在袁某的左手手腕割了一刀。至次日淩晨2時,黃某再次在袁某的左手手腕割了一刀,並用衣服捂住袁某的嘴巴和鼻子。事隔1小時後,黃某將袁某送往醫院搶救並報警處理。警察到場後將黃某帶至派出所詢問。其後經鑒定,袁某符合被他人用銳器割腕造成橈動、靜脈離斷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犯故意殺人罪獲刑十年上訴失敗
黃某最終被控謀殺。當地法院一審認為,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但考慮到黃某自動投案,在庭審中能如實交代犯罪經過,依法可從輕處罰,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但黃某認為量刑過重,上訴稱他是被其教唆要求協助自殺,且其送袁某去醫院搶救後並沒有逃走,最後如實供認案件亦被認定是自首。黃某的辯護人也認為,袁某求死意願強烈、堅定,為不連累他人留有遺書和錄音,做了周密和充分準備,在實施自殺不成功後強烈要求黃某幫助其達到死亡目的,提出多種自殺方法催促黃某去實施,黃某只是幫助其自殺,罪行較輕。此外,黃某還曾為幫袁某還債。
惟廣州中院經二審後稱,黃某明知欠債不會危及生命,並沒有尋求其他救助途徑,反而將被害人帶到無助的環境,購買工具、親自動手,可見其面對被害人自殺沒有惻隱挽救之心,主觀惡性較大,駁回上訴。
(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