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擬將男性納家暴保護對象 可向婦聯求助
撰文:葉琪
出版:更新:
湖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0次會議日前在長沙開幕,其中一個焦點是審議《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的二審稿。
二審稿作出多處修改,擴大家暴定義和家暴受害人範圍,男性被納入家暴保護對象,同樣可以向婦聯求助。
據了解,草案一審時,男性是否納入被保護對象是其中一個爭議焦點。一審稿提出各級婦女聯合會應當「為受害婦女提供服務和支持,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結果二審稿就改作「為受害人提供服務和支持」。
長沙天心區反家暴基地負責人鄒美紅認為,如此一來將會更加全面,「當今社會不是只有婦女才是受害者,還有老人家及軟弱的男士也是受害者。」
此外,一審稿提出各級工會、共青團、殘疾人聯合會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做好被家暴的工會會員、未成年或殘疾人士的合法權益維護工作,被認為是忽視同樣有機會被家暴的老年人士。該表述在二審稿中已加入「老齡工作機構」,並統稱作「家庭暴力受害人」。
在家暴定義方面,一審稿原本只稱是「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二審稿中則將「侮辱、誹謗、宣揚隱私、跟蹤、騷擾」等精神暴力納入其中。
(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