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女遭家暴自衛殺死丈夫 夫家聯署求輕判:她忍讓家暴已37年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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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桂林一名男子酒後向妻子家暴並扔菜刀,其妻躲開後「還擊」,向他也扔了一把菜刀,不料竟錯手誤殺對方。
一般的殺人案件中,死者家屬往往會憎恨兇手。但在本案中,包括死者姐姐、妹妹等家屬,竟與同村村民合共99人致聯署信為她求情,稱女子忍讓家暴已37年,希望法院能夠輕判。
事件發生在廣西桂林恭城縣三江鄉。去年2月2日,案中死者喝完酒後回到家中,因看著妻子李某英不滿,就不斷對她施暴。
李某英一直沒有還手,但是死者似乎是越打越起勁,更朝她扔了一把菜刀。李某英幸運躲開後,再也忍不住,朝他「反擊」扔了一把菜刀。不料竟砍傷其腳裸,導致丈夫因為大量出血搶救無效身亡。事情發生後,李某英被警方拘捕,最終送上法庭審判。
為兩名兒子忍讓37年
在法院審判前,死者姐姐和妹妹等家屬,聯同村民一共99人致函向法院求情。信中寫道,兩人共同生活已37年,育有兩名兒子。死者酒癮嚴重,酒後耍酒瘋、打爛東西的事情不時發生。4年前失業後,死者的酒癮更加嚴重,其妻帶著他到處去檢查尋求解決辦法,吃過中藥,問診西醫,也沒有成效。
求情信又道,死者對其妻無論是身體還是心理上都造成傷害,但她37年來一直忍讓,只為了兩個兒子有一個完整的家,沒有提出離婚。因此,希望法院體諒實際情況,予以輕判。
本案近日在法院審判,決定以「過失殺人罪」判刑三年,緩刑五年。法院稱,這是根據社會危害性和犯罪情節,依法對李某英從輕處罰。
雖然女子最終獲輕判,但仍有網民不認同,質疑為什麼不能算是自衛:
正當防衛,少個人渣而已。
這種你們還判刑就過分了。
男方家暴,女方正當防衛,判什麼罪,無罪釋放。
都已經向她扔菜刀了屬於正當防衛啊,怎麼能算過失殺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