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自有黃金屋】南昌圖書館長虛構購書紀錄 貪99萬元買郵票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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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正義網」7月19日報道,南昌市西湖區圖書館原館長余江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國家資金262.76萬元人民幣,被當地法院裁定貪污罪成,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人民幣.下同)。
這位圖書館館長擅鑽營財路,撈錢手法層出不窮,包括截留圖書館老館租金不入帳、虛構圖書或辦公用品採購、虛構維修改造或宣傳活動項目等,並串同會計另設假「小金庫」帳本,撕毀和隱藏證據。
2007年搬遷後,圖書館舊址原本交由西湖區文化館代為出租,再轉交租金予圖書館。余江華擔任館長之後,成功取回舊址管理權,然而放租後館方始終未與對方簽合同,從2012年到2016年的5年間,帳面收入更只有不到2萬元。後來查明原來余江華私下收取租金22.2萬元,除部份入帳和發放員工福利,自己私吞了其餘17萬餘元。
偽造多個上級單位公章及文件
余江華亦經常乘採購圖書之機,從中漁利。如於2014年5月,館方在南昌某書店,實際購書金額為11萬元。余江華借機聯繫書店,以選擇其為政府採購定點供應商為由,通過簽訂網上合同,讓對方為他開出一張大額購書發票,從中套取了16.56萬元。他還特意囑咐書店負責人以現金交付,同時以準備搬遷而不便把書上架為由,未有辦理購書入庫登記手續。
報道稱自2014年起,余江華施展同樣手法10次,共套取西湖區圖書館99萬餘元,均被其投入郵票市場。
此外辦案人員在余江華使用的電腦中,發現了大量電子版的單位公章,包括江西省文化廳和西湖區宣傳部的印章,以供其偽造上級單位文件以撈油水。如於2014年,余江華在網上下載「參考文本」,改頭換面為圖書館官方文件,再剪接上宣傳部文件蓋章,用來訛稱舉辦活動,從而向財務報帳拿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