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保母向2個月大嬰兒餵安眠藥 家長懷疑是慣犯 警方立案調查
山東濟寧市一家長反映,近日聘請保母上門照顧兩個月大的兒子,結果對方第一天上班,便向兒子餵服安眠藥。
11月20日,濟寧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通報,有居民報警反映稱,懷疑其雇傭的育兒嫂楊某某對孩子喂食安眠類藥物。目前,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涉事人員已被控制,案件正進一步調查。
《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家長劉先生介紹,早前透過家政公司聘請保母楊某某,對方11月2日到家工作,結果翌日他推門入房時,發現楊某某神色慌張地整理手袋,待對方離開後,他打開手袋檢查,發現袋內有兩瓶治療精神疾病的氯硝西泮片。劉先生知道該藥含有安眠成分,當場報警。
當天,醫院為兒子抽血,血液樣本被警方帶走化驗。11月19日,警方通知劉先生血液檢測報告已出爐,檢出有安眠藥的成分。同日,警方送達「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決定對此事立案調查。
事發後,家政公司曾派人到劉先生家中探望孩子,了解情況,「態度還算積極、端正。因當時檢測結果沒有出來,雙方並未談及太多」。劉先生曾咨詢專家,嬰兒服用氯硝西泮片容易成癮,一旦停用,容易哭鬧、抽搐,因此醫學上禁止新生兒使用。
11月20日,劉先生帶兒子到醫院作進一步檢查,「最近,孩子哭鬧程度比以前大一些,我們心裏有了陰影,不敢再請育兒嫂了」。他表示,楊某某到其家不到24小時就向孩子落藥,說明她絕對並非第一次,應該是慣犯,「有點人性的人不會這樣做。我之所以在網上發布此事,一是在濟寧市尋找其他的受害人,看她到底幹了多少這樣的壞事,以便警方依法追究她的責任;二是讓更多的人關注此事,看能不能對這個行業整治、清理一下」。
保母楊某某所在的家政公司濟寧運營中心負責人稱,公司已接到劉先生的投訴,但公司和運營分店沒有與劉先生簽訂家政服務合同,「這是阿姨一個私單,客戶給她簽的私單,跟我們公司沒有任何關係」。
負責人又稱,楊某某曾是公司員工,但他們進行系統登記時,發現對方曾有不良記錄,因此沒有錄取,「她有任何前科是錄不到系統的,至於她是什麽前科,我們沒有權利查看。但是她有前科,會有提示,她是一個風險人物」。
劉先生稱,當時是在家附近找的某家政公司海亮公館店,門店工作人員並無與他簽合同,但他有向工作人員付款的繳款憑證。下一步,他會根據警方的調查結果以及醫生的診斷結果向公司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