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照顧致嬰兒燙傷保姆無力償還 家政公司:責任不能全歸我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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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湖南的段先生早前透過當地一家政公司,聘請保姆奉女士負責照顧其8個月大的兒子,卻因為疏忽照顧,導致孩子被滾燙的熱水燙傷,醫院診斷為二度燙傷。
段先生稱,奉女士是低保戶,沒有償還能力,認為家政公司有責任賠償。家政公司負責人則認為,是孩子不慎將熱水壺打翻,不可能所有責任都歸家政公司,對方要求10萬元(人民幣,下同)賠償是不合理。目前雙方仍在協商。

7月18日,段先生透過湖南省湘女之星家事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聘請保姆奉女士,並於當天簽訂三方合約,由家政公司幫忙挑選、監督、培訓。合約約定服務期限為6個月,段先生支付了1580元的中介費。

8月9日,段先生接到妻子來電,得知兒子被熱水燙傷, 「阿姨在做輔食的時候,把孩子放在了一個開水壺旁邊,可能當時剛剛燒完水,去忙其他事情去了,孩子不懂事,就把開水壺抓了下來」。

段先生的兒子住院兩星期,創口癒合後出院了,醫生的出院診斷為二度燙傷(背部、臀部、雙下肢,16%)。 段先生稱,目前為止已花費將近3萬元的醫療費,後續修復的過程漫長,還要防止疤痕增生,「我8個月大的孩子被燙傷了,我寧願發生在我身上」。

奉女士認為自己沒有照顧好孩子,需要擔責,不可能撇清關係,但家中靠低保生活,條件很困難。

涉事的家政公司客服部負責人陳先生稱,當事人將全部責任都歸家政公司,「現在一共的治療費用是2萬,他開口要10萬,這是不合理的」。當時公司建議請第三方機構鑑定,但當事人拒絕,「從頭到尾我們希望有第三方站出來做個公道,我們承擔我們該承擔的」。

段先生認為,阿姨是低保戶,沒有償還能力,才主張家政公司賠償,「中介也有提前把關、篩選背調與培訓的責任,而不是出事就全部推給阿姨」。後續的醫美費用,在不植皮的情況下還需要5萬到10萬元。

《瀟湘晨報》報道,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長劉明認為,當事人可先與家政公司協商處理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當事人需要保留雙方的合約、費用支付憑證以及造成意外的相關證據例如監控影片、錄音等,到法院起訴家政公司和保姆,追究其過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