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男童不堪老師打罵跳樓自殺 二審判決涉事教師維持無罪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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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九江市11歲男孩寬寬在自家小區高樓跳樓自殺,其父母在寬寬的身上找到一封遺書,內容為指認班主任鄒某對其使用暴力。

2023年8月9日,該案在江西九江市濂溪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宣判,法院認定被告、涉事教師鄒某不構成侮辱罪、虐待被看護人罪,宣判被告鄒某無罪。男孩父親張定傑更當庭提出上訴。

今年(2024年)5月19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張某某、汪某某訴原審被告人鄒某侮辱、虐待被看護人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維持一審宣告鄒某無罪的判決。

2021年11月9日,江西九江市11歲男孩寬寬在自家小區高樓跳樓自殺,後來寬寬父母在寬寬的身上找到一封遺書,內容寫道「本人的死亡不與父母、家長、社會和國家有關,只和鄒瑜(張寬班主任)有關,他用暴力的手段。」

寬寬父母查看教室當天及前半個月監控發現,鄒某多次對寬寬進行言語譏諷、侮辱,甚至還揪起學生的臉。2021年12月,張定傑夫婦向九江市濂溪區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請求判定鄒某犯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審判決稱:男童死亡與老師行為不具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11月9日16時左右,九江市區某小學六年級學生張某在其居住小區墜樓身亡。公安機關接報警到達現場,發現張某身上有遺書一份,稱其死亡與班主任、語文老師鄒某有關。

寬寬母親哽咽:我們家靜止在他自殺那天

事發前,張某存在多次未按規定的時間、質量完成作業的情形。教室監控視訊顯示鄒某在批評張某時使用了「欠債大王」、「言而無信」等言語,實施了調換座位、用小冊子拍打頭頸部、罰站聽課等行為。鄒某在課堂上批評教育其他同學時,與對張某使用的言語基本相同。

涉事教師曾辯稱:幽默式教學

據了解,2023年4月29日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案,男孩父親張定傑在接受內媒記者採訪時說,「被告鄒某出庭了,看到她態度依舊很頑固,沒有絲毫認罪認罰的態度,一直在逃避責任,對於此前教育局通報的她諷刺挖苦、侮辱歧視學生的行為拒不承認,並稱她這是幽默式教學,對此我感到非常氣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