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料陷司法部國會暴亂刑事調查 帶罪之身還能再戰2024嗎?

撰文:葉德豪
出版:更新:

美國司法部長加蘭(Merrick Garland)上任以來已就國會暴亂案起訴了超過840人,不過當中絕大多數是寂寂無名之輩,未有動及特朗普近人和特朗普本人。近來國會眾議院8場公眾聽證之後,調查明確指向特朗普的潛在刑責。《華盛頓郵報》7月26日更引述4位知情人士報道,指司法部的國會暴亂案刑事調查已轉到特朗普的頭上。同一天,特朗普「剛好」卸任後首次重返華府,繼續宣稱自己第二次參選大勝,聲言「我們有可能要再來一次」,極富宣布參選2024年總統選舉之意。

根據《華盛頓郵報》的報道,司法部的檢控官在負責決定應否作出刑事起訴的大陪審團面對,詢問包括前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兩位高級助手在內的證人,要求他們詳細交代與特朗普及其內部圈子的對話,特別針對由其律師伊斯特曼(John Eastman)、朱利亞尼(Rudy Giuliani)領導的「假選舉人」陰謀。

「假選舉人」陰謀

美國的總統選舉制度,先由各州選民投票,再按投票結果確定該州的選舉人名單,這些選舉人將會選出在該州獲勝的總統候選人。

在2020年12月14日之後,各州已確立拜登的選舉人票勝利,但在制度上,各州選舉人的名單還要待至2021年1月6日由彭斯主持國會兩院點票才會正式確立。「假選舉人」的陰謀,就是要提出另一個支持特朗普的選舉人名單,交由彭斯當日裁決。伊斯特曼和朱利亞尼所針對的一共有7個州,包括亞利桑那、佐治亞、密歇根、內華達、新墨西哥、賓夕法尼亞和威斯康星,足以扭轉選民投票結果。

特朗普的各州黨羽先製造好選舉人名單,其後就引用「選舉舞弊」之說,企圖說服彭斯考慮這些「假選舉人」名單,造成選舉結果未定的情況。在1960年的總統選舉,尼克遜(Richard Nixon)與甘迺迪(John F. Kennedy)已曾在夏威夷的選舉名單中出現爭議,到點票當日,以副總統身份主持國會點票的尼克遜接收了三份互相對立的選舉人名單,最後他接受夏威夷的最終點票結果,判定甘迺迪勝出。特朗普一派就是希望利用這個「接受多個名單」的先例,去為自己製造「反勝」的可能——白宮的律師已警告此舉違法。

特朗普與彭斯在26日同一天在華盛頓特區為不同的對立候選人站台。兩人在同一場選舉中支持不同候選人已不是首次。(AP)

「假選舉人」陰謀,是希望製造出三種可能結果。一是彭斯以特朗普的「假選舉人」名單作準,判特朗普勝選;二是判定選舉結果不明,由眾議院按州投票決定,以控制多數州的共和黨議員選出特朗普;三是押後點票,讓特朗普有更多時間推翻投票結果。

以定罪門檻最低的罪名入手

司法部的調查重點在於,如何將這個「假選舉人」陰謀的主事者追溯到特朗普身上,因此特別針對特朗普到底在2020年12月與2021年1月之間的會議中對其律師和顧問們作出了什麼具體指令,希望能尋得證據印證特朗普確有違法的意圖。

目前,有至少三宗不同案件正針對「假選舉人」陰謀入手。佐治亞有地方檢察官正向假選舉人名單上的人物展開調查;司法部主理內部調查的督察長亦向特朗普曾一度希望任命為司法部長的前助理司法部長Jeffrey Clark為此發出了搜查令,也派出聯邦調查局(FBI)沒有收了特朗普律師伊斯特曼的手提電話;在本年3月另一宗有關伊斯特曼拒交證據的案件中,有加州法官針對有關說服彭斯接受假選舉人名單的會面,指出「此計劃的違法性很明顯」。

這次《華盛頓郵報》爆出的調查內幕,只是司法部國會暴亂調查逐步追溯到特朗普身上最新的一個環節。

這些跡象都顯示,在阻礙國會程序、欺詐美利堅合眾國和煽動叛亂陰謀三種可能罪刑中,司法部至少是在定罪門檻最低的阻礙國會程序一項開始向特朗普動手。

雖然如此,但司法部長加蘭對於會否起訴特朗普依然是守口如瓶,只稱司法部會跟從證據,將任何在國會暴亂案中有刑事責任的人繩之於法,並不願對特朗普本人的關係作出任何暗示。

《紐約時報》本年4月報道指拜登曾私下表示他希望加蘭不要像個行動遲緩的法官,而是要像一個敢於決策的檢控官一般行動。(AP)

理想與現實之間

目前,共和黨人依然大比數支持特朗普2024年以共和黨候選人身份再戰總統之位。雖然特朗普身邊出現了前副總統彭斯、佛羅里達州州長德桑蒂斯(Don DeSantis),甚至是前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等其他潛在總統人選,但在共和黨的唯一忠誠測試已變成是否質疑2020年選舉結果之際,這些特朗普的黨內競爭者都不敢不戴起「讓美國再次偉大」的帽子,沒有人敢公開反對特朗普,只敢暗示自己是比特朗普更好的「特朗普」。

如果特朗普親自出馬,這些人大概也難以扭轉2024年前者企圖東山再起的勢頭。

另一方面,在民主黨這邊,拜登民望低落比特朗普更甚,除了本年中期選舉大敗在望之餘,老人領政的民主黨在2024年也難以推出一個有號召力的人物挽回聲勢,與特朗普一較高下。在這樣的背景之下,起訴特朗普再將其定罪,似乎是不少人心中阻止「特朗普重掌白宮」的惡夢成真的最後一着。

然而,這一着在法律上其實並沒有基礎。美國憲法明確規定了總統候選人必須是自然出生的美國公民,居美至少14年,年屆至少35歲,卻沒有訂明刑罪背景會取消一個人的參選資格。

雖然憲法另有第十四修正案規定,曾以各級官員身份宣誓效忠美國憲法的人,若有參與叛亂,將不能擔任任何級別的官員。但歷史上,美國曾多次出現帶有刑罪在身的人物參選總統的例子。例如在1920年,曾被判間諜罪成的工運領袖德布斯(Eugene V. Debs)就曾以社會黨人身分在監獄中參選總統;1980年代欺詐罪成的左翼人物拉羅奇(Lyndon LaRouche),在1992年就成為了美國史上第二位在囚參與總統的人,其後直至2004年也多次參選。

司法部長加蘭正面對一個兩難,不起訴特朗普則不能維持司法正義,起訴特朗普則有可能帶來更大的政治混亂。(AP)

到本年初,有人希望以第十四修正案阻止曾在國會暴亂前集會上發言的共和黨眾議員考托恩(Madison Cawthorn)參選連任,最後也被聯邦法院駁回。希望以同一條條文阻止特朗普捲土重來的人,大概只在自欺欺人。

當然,刑事判罪即使不能在法律上阻止特朗普參選,也有可能在政治上阻其參選。不過,在美國此刻的兩黨分裂之中,對特朗普過度的追擊,反而更有可能助長特朗普在共和黨選民之中的聲勢,並加大了他們的投票熱情,對於阻止特朗普捲土重來有害而無利。

對不少人而言,將明顯有意推翻民主程序的特朗普繩之於法,是正義之舉,不得不為。但正義的達成卻有可能將美國推進更嚴重的政治動蕩之中。理想有時候不得不在現實面前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