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緒爾:結構語言學之父 語言作為任意符號的原則
今天是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的生忌。索緒爾有「二十世紀語言學之父」的美譽,但他的影響力遠超於語言學的範圍,甚至影響到結構主義哲學的誕生。不過,他生前並未將這堆思想結集成書,他的著作《普通語言學教程》(Cours de linguistique générale)是他的學生輯錄而成的課堂筆記,在他死後的1916年才出版。不嫌誇張地說,《普通語言學教程》出版以後,研究語言的方向徹底改變了,而嶄新的語言學說同時影響哲學和其他社會學科的研究。例如李維史陀(Claude Levi-Strass)就以符號系統的方法去研究不同文化的神話和家族系統。而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就用符號學去詮釋時裝、廣告、旅遊和其他文化現象。今日就跟大家簡介一下索緒爾的語言學說。
語言的任意原則
到底索緒爾的語言學有何突破呢?聖經的巴別塔故事講述世界上的不同語言如何由同一種原初語言衍生出來。對於索緒爾來說,巴別塔故事表達了語言的原則——語言作為任意(arbitrary)的符號的原則。世界上存在著眾多語言,就證明了語言及其表達的事物並沒有自然、必然的關係。舉例來說,沒有任何自然、必然的原因能解釋人們何以指稱一種動物為「狗」、「Dog」或「Chien」,那個詞語指稱那個意義是任意的。
語言符號的任意原則正正說明了語言是社會文化所建構的。通常人們會認為語言是一個命名事物的系統(nomenclature),即是先有一個具備系統的物質世界,然後人們命名這世界的事物以作溝通,從而產生語言。但索緒爾卻反對這種講法,對他而言,語言的功用遠不只於此。語言是一套形容外在世界的機制,從而建構事物的意義。而且,語言還篩選了甚麼事物需要被命名,甚麼事物不需要,舉例來說,北歐的薩米人就有過百多個關於「雪」和「冰」的詞語。物質世界本身並沒有任何組織可言,直至語言出現,才組織了這個含混世界中的秩序。換句話說,我們是通過語言去接觸現實世界。
語言作為符號結構
那麼語言的機制是甚麼呢?語言既是個人行為,也受著社會文化制約。索緒爾區分了「語言」(la langue)和「言說」(la parole)。「語言」是社會約定俗成的結構,理論上是語言學研究的抽象對象。「言說」則是由個人所執行的,是具體言說(utterance)的行為。個人的「言說」只是將語言結構中的可能性執行出來,而創造性言說(例如文學)做的只是遠離結構,但不會改變基礎結構本身。
索緒爾認為,語言是一個系統性、包含約定俗成符號的結構。他對於語言結構的研究是共時性(synchronical),而非歷時性(diachronically)的。這意味世界上縱使有著千百種語言,但索緒爾不是要研究它們演變的歷史,而是要研究共通於所有語言的基本結構。
索緒爾認為每個符號(sign)都是一體兩面的,分別可以作以下區分:(a) 意念(concept)與聲音-形象(sound-image);(b) 能指/意符(signifier)與所指/意指(signified);(c) 例子:實際的樹與作為詞語的「樹」(法文:arbor)。
索緒爾將語言的基本單位化為符號(sign),符號由兩部分組成:能指/意符(signifier)與所指/意指(signified)。能指是聲音-形象(sound-image),即我們用以表示樹這植物的符號,比如「樹」、「tree」的文字或它們的發音;所指就是意念(concept),即上述文字或發音所指示的那棵高大植物。根據任意原則,能指和所指之間的關係是任意的,即高大植物可以不叫「樹」或「tree」而以其他聲音-形象的來作能指。
索緒爾的共時性語言學與符號論,後來衍生出符號學(semiology)的研究,尤其影響了二十世紀的法國思想,比如羅蘭・巴特、拉岡與布希亞,都繼承了索緒爾的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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