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青生活哲思20則》:IG 濾鏡後的我,才是真的我嗎?|曾瑞明
【編按】01哲學專欄作家曾瑞明最近推出新書《年青生活哲思20則》。本書旨在借古今中外的思想資源與智慧,從青年人日常生活中提取20個讓人細意反思的題目,使讀者能在尋常不過的生活中,看到不一樣的道理。以下為書中第一章〈IG:濾鏡的我才是真的?〉,以我們熟悉的 IG 社交媒體來開啟這場思想之旅。
IG:濾鏡的我才是真的?
作為一個長期使用臉書(Facebook)的「老餅」,開一個 IG account(Instagram 帳戶)可說是神奇經驗。我當時想︰一幅圖有甚麼好看?後來才明白,一些人會覺得︰一堆字有甚麼好看?
為何後來又開 IG?事緣一次指導學生的 IES (獨立專題研究),同學想探討人們在不同的社交媒體上 post(張貼)的東西會有甚麼不同。學生說,用 IG 的人都會 post 食物相,Facebook 則較社會性。我當時不太相信,但「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於是便開了一個 account 試試看。作為「人有自由意志」的信徒,心裏想︰post 甚麼不是由自己決定的嗎?
從此,我愛上了在 IG 上 post 食物相。理由有三︰
(一)為生活作紀錄;
(二)跟朋友分享一下;
(三)IG 的濾鏡令我的世界看起來更美。
見笑了。我只是在合理化(rationalizing)自己所做的,而並非真有深思熟慮的理由(reason)才做一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並非運用理性思考,而是先決定,後再自圓其說一番。這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意識到人有這種傾向就行。
我也明白,我們在利用媒介表達,但媒介也在塑造我們。
身體作為媒介
我們的身體不也是我們表達的媒介嗎?我們的面部表情、手部動作、身體姿勢,都在表達我們的所思所感。然而,也可以說,身體也反過來塑造了我們。我們透過身體跟外面的世界打交道。這樣說好像是我們躲在身體背後控制着身體。或許不是這樣,「我」實在是由身體展現出來。如果你有水母的身體,即使你尚有現在的「思想」,你也不再是你。或者說,你的世界不再一樣。
我也可以透過寫作把自己展現出來。你看到我寫的東西,「我」的思想在筆墨中呈現。即使我死了,你仍可透過我的文字了解我的所思、所想、所感。但你也必須知道,文字中的自己跟真實的自己可能並不是同一個人。在文字裏人可以很體面,很有組織,但現實中可能是一塌糊塗,醜態百出。
衣服也是我的延伸,我穿着整齊,結上領帶,表達了我很認真,很重視的態度。隆重場合,真的要穿着好一點,否則人家以為你想表達甚麼信息,是抗議?還是輕視?
甚至,朋友也是我的延伸。你的朋友之所以是你的朋友,必然是因為他/ 她或多或少盛載着你認同的價值。「物以類聚,人以羣分」,這是為何我們要慎於交友的理由。別人的確會以你有甚麼朋友來評斷你。
我的子女,則是我血肉的延伸。父母能透過教導,將子女塑造成他們認同的樣子,過程中或會有反抗,有衝突,最終可能達成和解、諒解,也可能不會。這是人這首樂曲的結構。
說到這裏,你大概也知道我要說甚麼︰對了,IG 也是我的延伸。
自戀的我們
容許我問你一個問題︰你有沒有看過自己的 IG?你愛不愛看自己的 IG?
或曰︰post 相前一定會看看吧?看看自己美不美。
或曰︰怎樣也要看看濾鏡效果如何吧?Ludwig?Aden?Lo-Fi?(我最愛 Clarendon 。)
IG 不僅是社交媒體,還是一面讓我們看見自己的鏡子。德國童話故事《白雪公主》中,壞心腸的皇后經常問︰「魔鏡、魔鏡,誰最美?」就像她期待魔鏡合宜的回應一樣,我們也希望有這一句︰「你最美」。
我不關心美,我只關心「我是否最美」。我最美,真的?那就好了。我真的很愛自己,我捨不得自己。就像希臘神話的那個美少年納西瑟斯(Narcissus),他長得很美,但卻從未看過自己的容貌。然而,少女的癡迷反應讓他知道自己擁有令人傾心的容顏。因此,他看不起其他人,他不關心世界,不愛別人,即使一個名為 Echo(就是回音!)的少女為他傷心至死,留下無窮回音,他都不為所動。直到他在水池邊看到自己的倒影,他才找到一生所愛—也就是他自己。然而,他太沉溺於自己的外貌,竟不願離開池邊,最後落得憔悴至死,死後在池邊竟生出了水仙花(學名為 Narcissus tazetta)。後來心理學的自戀症(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就用上了納西瑟斯的名字來命名。
我們未必有納西瑟斯的神奇相貌,但有如同水池一樣的 IG 。IG 如神一般,能將我們美化。這你應會同意。要問的是︰IG 令你更愛世界,還是更愛自己?它會令我們變得自戀嗎?或多或少,在用 IG 的「過程」中,我們總會有以下的看法︰我的頭像最美,每一張照片也出類拔萃,人們應該追隨我,他們應該關心我的歷程,我的每一個 post 大家都要投入。
可惜事與願違,我們每一次的期待都變成了失望。我們只覺自己不如別人。人們有這麼多個like ,我只得兩個,有一個還是自己給的呢。
我也會看別人的 IG ,也會看世界,但是,其實我不愛世界。
「世界」在我彈指之間流過,你的 post 只是我吃飯時、坐車時用來「殺時間」的東西。我或許會給一個「心心」,但只有一秒感動(或根本不會感動)。管人家費盡心思,機關算盡,對不起,我也只能給他/她半秒鐘。想想看,人家也只給我半秒鐘嗎?我可沒有想,我的計算方法是「心心」的數量。看不到的,就好像不存在。
我看,故我在。
我要更多「心心」,因為愈多「心心」,就等如做到他們眼中的「理想我」,一個受關注、受歡迎、有存在感的我。
這就是自戀的我們。
感到快樂嗎?
自戀的我是追求快樂嗎?自戀能令我們快樂嗎?你要快樂嗎?
很弔詭,你一味追求快樂,竟然就會不快樂。你愈關注自己,竟然就最傷害自己。但怎樣才能不再追求快樂,或能控制追求快樂這種慾望?佛家說要忘我,忘了那個追求快樂、但只會愈尋愈苦的「我」。我不容易抺走我執,始終一隻蠔跟一個人是不同的。蠔意識不到自己的快樂,但人卻可以。
這種意識是快樂和痛苦的根源。我們未必要消滅它,但放大它會否太過危險?借助科技,我在社交網絡每天苦心經營一個「我」,一個漂漂亮亮、受人歡迎、永遠是主角的自己。但可惜人總有軟弱、醜陋和平庸的一面—那也是我的一部分。我有沒有時間面對它們?反而,在臉書上看到不少人愛在陌生人面前表現自己的空虛和孤獨,這可以理解,我們都是孤獨的。但將自己的孤獨變成一個供人娛樂的 post,那我是珍愛自己還是輕看自己?有更好的紓解方法嗎?
自我的重要性
完全沒有了自我,來到一個完全客觀的境地,也很可怕。我會失去專注,失去意義,失去獨特性。愛自己是應該的,我們為甚麼對愛自己感到尷尬呢?我們如果不自愛,我們還能合理地生活嗎?人生還有富意義的追求嗎?我還能愛人嗎?如林夕在《給自己的情書》的歌詞中所言︰「自己都不愛,怎麼相愛,怎麼可給愛人好處?」
藝術家總帶着一個「我」去創作,但那個「我」會是一個更大的自己,能包容和接納更多東西,這是心靈的擴充。像電影《一代宗師》所說,那是「見自己,見天地,見眾生」的人生修行。據說,那個會是你的真我。
你的牙痛當然不等於我的牙痛,但在藝術世界中,我可以透過同情共感,也好像能感受到你的牙痛。這個「好像」,讓我們連結在一起。我們看電影時,不是常常跟電影中的角色同悲共喜嗎?你有試過被一首樂曲「電擊」心靈嗎?藝術能達到這種連結,但社交媒體能做到嗎?媒體令我們更 social?還是貨真價實的 anti-social social club?
延伸閱讀
1 哲學家西門.布萊克本(Simon Blackburn)的《你就要很獨特》(Mirror, Mirror: The Uses and Abuses of Self-Love)出人意表地指出,自戀並不如坊間那樣所說一無是處。適當的「自重」(self-regard)對我們的人生是健康的。
2 曾被囚在集中營的心理學家維克多.弗蘭克(ViktorFrankl)在其名著《活出意義來》(Man’s Search for Meaning)指出,只有人生意義才能令我們抵禦痛苦活下去,而非為了追求快樂。他也創造了意義治療(logotherapy),助病患者能夠活下去。
3 你有因為 IG 而成為自戀狂嗎?看看自己有沒有網頁上列出的七個癥狀。(https://www.businessinsider.com/narcissists-habits-instagram-2018-1)
4 文化史學家克里斯托弗.拉希(Christopher Lasch)在《自戀主義文化》(The Culture of Narcissism)一書告訴我們,20 世紀的美國正身處病態的自戀文化中。這本書在1979 年出版,如作者看到今天的狀況,恐怕會慨嘆一句「病入膏肓」。
《年青生活哲思20則》
作者|曾瑞明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0年3月
【本書內容獲「商務印書館(香港)」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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